广西事业单位年度考核是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激励工作人员履职尽责的重要制度,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等规定,每年末对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系统评价,考核结果作为岗位调整、职称评聘、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考核对象与范围
广西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对象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三类,试用期人员(新聘用且在试用期)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挂职锻炼、进修培训、病假事假超过考核期半年的工作人员,可由派出单位或所在单位提供情况,不参与当年考核等次评定,但需在考核表中注明原因。
与指标体系 以“德、能、勤、绩、廉”为核心,结合岗位职责分类细化,突出实绩导向和群众评价,具体指标如下(以表格形式呈现):
考核维度 | 评价要点 | 具体指标(示例) |
---|---|---|
德(政治素质与职业道德) | 政治立场、道德品行、团队协作 | 拥护党的领导,遵守政治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服务态度;团结同事,服从组织安排 |
能(履职能力与专业素养) | 业务能力、学习能力、创新能力 | 岗位专业知识掌握程度;政策法规运用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新技术、新方法应用情况 |
勤(工作态度与敬业精神) | 工作作风、出勤情况、责任担当 | 遵守工作纪律,按时出勤;主动承担任务,加班加点完成急难险重工作;注重工作细节,避免失误 |
绩(工作实绩与贡献) | 岗位职责完成、重点工作成效、服务对象评价 | 年度工作任务完成率(如项目推进、指标达成);创新成果(如技术革新、流程优化);服务对象满意度(如群众、企业评价) |
廉(廉洁自律与纪律遵守) | 廉洁从政、纪律规矩 | 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无违纪违规行为;落实“一岗双责”,廉洁自律意识强 |
考核程序与方法
年度考核分为“个人归纳、民主测评、考核小组审核、结果公示、反馈确认”五个环节,具体流程如下:
- 个人归纳:工作人员对照岗位职责和年度目标任务,撰写工作归纳,重点说明完成情况、存在不足及改进方向,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 民主测评:采取“群众评议+领导评价”结合方式,其中群众评议占40%(包括同事、服务对象代表),领导评价占60%(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或单位领导班子综合评定)。
- 考核小组审核:单位成立考核小组(由班子成员、中层干部、职工代表组成),结合个人归纳、民主测评结果及日常工作表现,提出初步考核等次建议。
- 结果公示:初步考核等次在单位内部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 反馈确认:单位将最终考核结果书面反馈给工作人员,本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通知10日内提出申诉,考核主管部门需在15日内复核并答复。
考核结果运用与等次管理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等次比例一般不超过单位考核总人数的15%,对表现突出的可适当提高但不超过20%,结果运用突出“奖优罚劣”:
- 优秀等次:在岗位晋升、职称评聘、评优评先中优先考虑;可给予一次性奖励(如1-2个月基本工资),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 合格等次:正常晋升薪级工资,续聘现岗位。
- 基本合格等次:由单位分管领导进行谈话提醒,限期改进(一般不超过6个月);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职称评聘暂缓。
- 不合格等次:降低岗位等级或调整工作岗位,薪级工资按新岗位确定;连续两年不合格的,单位可解除聘用合同。
相关问答FAQs
问:广西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服务窗口单位如何优化“绩”的指标评价?
答:服务窗口单位在“绩”的指标设计中,需突出服务效能和群众满意度,可量化指标包括:年度服务事项办结率(≥95%)、群众好评率(≥90%)、平均办理时限压缩率(较上年≥10%);定性指标包括“一次性告知”执行情况、“容缺受理”服务覆盖面等,引入“好差评”系统评价数据,将差评整改情况纳入考核,确保评价更贴合群众需求。
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中,如何处理“创新工作实绩”与“常规任务完成”的关系?
答:考核需平衡“常规任务”与“创新实绩”权重,其中常规任务完成情况占比不低于60%(确保基础工作落实),创新实绩占比不超过40%(鼓励主动作为),创新实绩可包括:推动单位改革取得成效、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实施、在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等,对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且成效显著的人员,可适当提高创新实绩评分,避免“干多干少一个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