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考勤制度是企业规范员工出勤行为、保障工作秩序、提升管理效率的重要基础性制度,其核心目标是确保员工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维护企业正常运营秩序,同时为薪酬核算、绩效考核、劳动争议处理提供客观依据,以下从制度目的、适用范围、考勤方式、异常处理、加班管理、休假制度、监督机制及附则等方面进行详细说明。
制度目的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旨在明确员工工作时间、考勤标准及违规处理办法,确保企业生产运营有序开展,同时保障员工合法权益,适用于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全职员工、劳动合同制员工及实习期超过1个月的实习生;兼职、顾问类人员可根据合同约定参照执行,弹性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制等特殊工时岗位需另行备案说明。
考勤方式与打卡规范
(一)考勤周期与工作时间
企业实行标准工时制,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具体安排如下:
- 行政及职能部门: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午休1.5小时);
- 生产及运营一线岗位:根据生产排班执行,分为早班(8:00-16:30)、中班(16:00-24:30)、夜班(0:30-8:30),每班含用餐及休息时间1小时;
- 弹性工作制岗位:每日需保证核心工作时段(如10:00-16:00)在岗,其余时间可根据任务安排灵活调整,但需提前1日向部门负责人报备。
(二)打卡方式与要求
企业采用“人脸识别+移动APP”双轨考勤系统,员工需在上下班时通过指定设备完成打卡,具体要求如下:
- 打卡时间:以上下班时间为准,迟到/早退以打卡记录为准;
- 打卡地点:企业指定办公区域、生产车间出入口及线上办公平台(针对远程办公岗位);
- 特殊情况:因公外出、客户拜访等无法现场打卡的,需通过企业微信/钉钉提交《外出申请单》(含事由、时间、地点、负责人签字),HR部门于次日17:00前审核通过,视为有效考勤。
(三)考勤打卡时间标准表
岗位类型 | 上班时间 | 下班时间 | 午休时间 | 是否需午间打卡 |
---|---|---|---|---|
行政职能部门 | 9:00 | 18:00 | 12:00-13:30 | 否 |
销售/市场岗 | 9:00 | 18:00 | 12:00-13:30 | 否 |
生产一线岗(早班) | 8:00 | 16:30 | 12:00-13:00 | 是 |
研发技术岗(弹性) | 核心时段10:00-16:00在岗 | 自行安排 | 否 |
迟到、早退、旷工处理
(一)迟到与早退
- 定义:迟到指超过规定上班时间10分钟内未到岗;早退指未经批准提前离岗且超过10分钟。
- 处理标准:
- 每月迟到/早退1-2次(累计≤30分钟):口头警告,不计扣款;
- 每月迟到/早退3-5次(累计31-60分钟):书面警告,扣减当日10%绩效工资;
- 每月迟到/早退≥6次(累计>60分钟)或单次迟到>30分钟:按旷工半天处理,扣减当日50%绩效工资。
(二)旷工
- 定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 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擅自缺勤;
- 旷工时间≥1个工作日;
- 涂改、伪造考勤记录。
- 处理标准:
- 旷工1天:扣减当日2倍工资,取消当月绩效;
- 连续旷工3天或月累计旷工≥5天: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企业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
(三)迟到/早退处理标准表
违规情形 | 处理措施 |
---|---|
月迟到/早退1-2次(≤30分钟) | 口头警告,不计扣款 |
月迟到/早退3-5次(31-60分钟) | 书面警告,扣当日10%绩效工资 |
月迟到/早退≥6次(>60分钟) | 按旷工半天处理,扣当日50%绩效工资 |
加班管理
(一)加班认定与申请
- 加班范围:因工作任务紧急、临时安排或需在法定工作时间外完成工作,且经部门负责人审批确需加班的,方可认定为加班;个人原因延长工作时间不计入加班。
- 申请流程:员工需提前1日通过OA系统提交《加班申请单》,注明加班事由、起止时间、工作内容,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HR备案;紧急情况可先加班,但需于加班后2个工作日内补交申请。
(二)加班时长与补偿
- 加班时长限制:每日加班不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不超过36小时(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 补偿方式:
- 平日加班:按小时工资的1.5倍支付加班费(小时工资=月基本工资÷21.75÷8);
- 休息日加班:优先安排调休(调休有效期3个月),无法调休的按2倍工资支付;
- 法定节假日加班:按3倍工资支付,不适用调休。
休假制度
(一)法定节假日
员工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如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具体放假安排以企业通知为准。
(二)带薪年休假
- 享受条件:员工连续工作满1年(含试用期)即可享受,工龄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10天,满20年的15天。
- 申请流程:需提前3日提交《年休假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统筹安排,原则上当年年休假需在次年3月前休完,未休完按300%支付工资。
(三)其他假期
假期类型 | 享受条件 | 假期时长 | 工资发放标准 |
---|---|---|---|
病假 | 需提供二级以上医院证明 | 按医疗期规定(工龄满2年≤3个月) | 病假工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事假 | 因个人原因需请假,需提前3日申请(紧急情况2小时内补申请) | 每年不超过10天 | 扣除当日工资的50% |
婚假 | 结婚登记(含再婚) | 3天+晚婚假(地方规定) | 婚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
产假 | 女员工生育、流产 | 98天+难产/多胞胎增加天数 | 按生育保险规定发放津贴,工资全额发放 |
丧假 | 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 | 1-3天 | 工资全额发放 |
考勤记录与监督
- 数据统计:HR部门每月5日前完成上月考勤数据核对,通过OA系统公示,员工需于3日内核对确认,逾期未反馈视为无异议。
- 异常处理:考勤记录异常(如未打卡、打卡记录缺失)需员工提交《考勤异常说明》,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HR审核,未按时提交的按旷工处理。
- 监督机制:HR部门不定期抽查考勤记录,对虚假打卡、代打卡等行为,一经发现按旷工3天处理,情节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
附则
- 本制度自2024年X月X日起生效,原有考勤规定同时废止;
- 制度修订需经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并向员工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相关问答FAQs
Q1:员工忘记打卡怎么办?
A:员工忘记打卡需在当日或次日通过OA系统提交《补卡申请单》,说明原因(如系统故障、个人疏忽等),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HR部门可在考勤记录中标注“补卡”,每月最多补卡3次,超过次数按迟到处理。
Q2:加班费的计算基数是如何确定的?
A:加班费计算基数为员工本人的“基本工资”,不包括绩效奖金、津贴、补贴等,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包含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且绩效工资与出勤挂钩的,可按“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70%”作为基数(需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