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作为我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先行地区,始终将残疾人权益保障和高质量就业作为民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残疾事业单位作为吸纳残疾人就业、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载体,在促进残疾人社会融合、实现共同富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浙江省通过完善政策体系、优化招聘机制、强化服务保障,推动残疾事业单位招聘规模持续扩大、岗位类型日益丰富,为残疾人搭建了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坚实平台。
政策支持:构建全方位保障体系
浙江省高度重视残疾事业单位就业工作,先后出台《浙江省残疾人保障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文件,明确“按比例就业”“岗位预留”等刚性要求,确保残疾人在事业单位招聘中享有平等机会,政策规定,全省各级事业单位每年公开招聘时,原则上应设置一定数量的残疾人专项岗位,重点面向就业困难的肢体、听力、言语等残疾类别人员;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可采取“定向招聘”“简化程序”等方式优先录用;在笔试环节,对残疾考生给予适当加分(一般不超过5分),并在面试中提供手语翻译、盲文试卷等合理便利,浙江省还建立了残疾人事业单位就业补贴机制,对录用残疾人的单位给予社保补贴、岗位补贴,降低用人单位用人成本,激发其吸纳残疾人就业的积极性。
招聘机制:精准对接需求与能力
浙江省残疾事业单位招聘坚持“因岗制宜、人岗相适”原则,通过科学设置岗位条件、优化选拔流程,实现残疾人能力与岗位需求的精准匹配,在岗位设置上,结合残疾人身体特点和能力优势,重点开发专业技术类、辅助服务类等适合岗位,如图书管理、数据录入、手工制作、康复辅助等,避免设置明显超出残疾人身体条件的限制性条款,以2023年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招聘为例,全省共设置残疾人专项岗位136个,涉及教育、文化、卫生等多个领域,其中专业技术岗占比达45%,管理岗和工勤岗分别占30%和25%,为不同残疾类别和技能水平的残疾人提供了多样化选择。
在招聘流程中,浙江省推行“阳光招聘”模式,公告发布、报名、考试、录用等环节全程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针对残疾考生,考试形式灵活调整:对肢体残疾考生,优先选择无障碍考点;对听力残疾考生,面试配备手语翻译并提供实时字幕;对视力残疾考生,提供盲文试卷或专人朗读试题,建立残疾人考生“一对一”咨询服务机制,及时解答报名条件、考试流程等问题,确保残疾人平等参与竞争。
浙江残疾事业单位常见岗位类别及职责
| 岗位类别 | 主要职责 | 适合残疾类别举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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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书管理岗 | 负责图书分类、借阅登记、读者咨询等服务 | 肢体残疾、轻度听力残疾 |
| 数据录入岗 | 承担文字录入、信息核对、数据整理等工作 | 肢体残疾、视力残疾(辅助设备) |
| 手工制作岗 | 参与文创产品、康复辅具等手工制作 | 肢体残疾、轻度智力残疾 |
| 康复辅助岗 | 协助开展康复训练、器材维护、服务对象记录等工作 | 肢体残疾、听力残疾 |
服务保障:助力残疾人职业发展
为帮助残疾人在事业单位稳定发展,浙江省构建了“入职-在职-晋升”全周期服务保障体系,入职后,用人单位为残疾职工提供必要的无障碍环境改造,如配备盲道、扶手、盲用电脑、助听设备等设施,并安排“一对一”导师,帮助其快速适应工作环境,在薪酬待遇方面,残疾职工享受与健全职工同等的工资、社保、公积金等待遇,对因残疾产生的额外交通、康复等费用,由单位给予适当补贴。
职业发展上,浙江省畅通残疾人晋升通道,在职称评定、岗位晋升中不设置歧视性条件,对业绩突出的残疾职工优先推荐评优评先,依托浙江省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定期开展技能提升、计算机应用、沟通技巧等培训,帮助残疾职工提升综合素质,适应岗位需求变化,杭州市某区残联下属事业单位为听障职工开设手语进阶课程,帮助其更好地服务听障群体;宁波市某图书馆为视力残疾职工配备盲文图书编辑软件,支持其参与数字资源建设。
成效与展望:从“就业”到“融入”的跨越
经过多年实践,浙江省残疾事业单位就业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截至2023年,全省残疾人事业单位在岗人员达5800余人,较2018年增长62%,覆盖全省11个地市,形成了省、市、县三级联动的就业网络,这些残疾人职工不仅实现了经济独立,更通过工作岗位展现了自身价值,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积极力量,肢体残疾的王某通过招聘进入某市残疾人服务中心,负责就业指导工作,累计帮助300余名残疾人实现就业,获评“浙江省最美残疾人工作者”;听力残疾的李某在某博物馆担任手语讲解员,为听障观众提供文化服务,被授予“浙江省优秀文化志愿者”。
展望未来,浙江省将持续深化残疾事业单位就业改革:一是扩大招聘规模,力争到2025年全省残疾人事业单位在岗人员突破8000人;二是优化岗位结构,增加科研、教育等专业技术岗位比例,为高学历残疾人提供更多机会;三是强化数字赋能,开发线上招聘平台,实现岗位信息精准推送、考试流程线上办理,为残疾人提供更便捷的服务,通过这些举措,浙江将进一步推动残疾人从“就业帮扶”向“价值实现”转变,让残疾人在共同富裕的道路上不掉队、有尊严。
相关问答FAQs
Q1:浙江残疾事业单位招聘对残疾类别和等级有具体要求吗?
A:招聘要求会根据岗位性质设定,通常结合岗位工作内容和残疾类别特点,图书管理岗、数据录入岗等对肢体残疾、轻度听力或视力残疾考生较友好;手工制作岗可能对精细动作有一定要求,适合肢体残疾或轻度智力残疾考生,残疾等级一般要求1-4级(中国残疾标准),具体以招聘公告中岗位表为准,部分岗位还会注明“无影响工作的身体障碍”等条件。
Q2:残疾人进入事业单位后,在工作中有哪些无障碍支持措施?
A:浙江省用人单位需为残疾职工提供全方位无障碍支持:一是物理无障碍,如改造办公场所设置坡道、扶手、盲道,配备升降电梯等;二是信息无障碍,如为视力残疾职工提供盲用电脑、读屏软件,为听力残疾职工配备手语翻译或实时字幕设备;三是服务支持,如实行弹性工作制、提供康复假、安排心理疏导,部分单位还设立助残专员协助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