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同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XX单位人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单位研究决定,现就与你解除聘用合同事宜通知如下:
解聘基本情况
你系本单位XX部门XX岗位(事业编制/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于XXXX年XX月XX日入职,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因[具体原因,详见下文“解聘原因”],单位拟自XXXX年XX月XX日起解除与你的聘用合同。
解聘原因及依据
(一)解聘原因
经单位核查,你存在以下情况之一(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并具体说明):
- 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你在试用期内(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经考核未达到岗位录用条件(具体考核指标及结果详见附件《试用期考核表》)。
- 严重违反规章制度:XXXX年XX月XX日,你因[具体违规行为,如“连续旷工X日”“严重失职造成单位损失X元”等],违反《XX单位考勤管理办法》第X条/《XX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第X条规定,经单位工会讨论认定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 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近两个考核年度(XXXX年度、XXXX年度)你岗位考核结果均为“不合格”(考核评分表详见附件),单位于XXXX年XX月XX日安排你参加[培训名称/调岗至XX岗位],培训/调岗后考核仍不合格(详见XXXX年XX月XX日考核结果通知)。
-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因单位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搬迁等原因,原XX岗位被撤销,且单位无其他合适岗位可安排(附机构改革批复文件)。
(二)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第(二)款(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第四十条第(二)款(不能胜任工作);
-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 《XX单位人事管理办法》第X章第X条(对应上述具体原因的规定)。
解聘程序履行情况
- 告知与申辩:单位于XXXX年XX月XX日向你送达《解除聘用合同事先告知书》,告知解聘原因及依据,你于XXXX年XX月XX日提交书面申辩材料(详见附件),经单位人事复核小组复核,认为申辩理由不成立,维持原解聘决定。
- 工会意见:单位工会于XXXX年XX月XX日召开会议,讨论解聘事宜,一致同意单位解除聘用合同(附工会会议纪要)。
待遇结算及后续安排
(一)经济补偿与待遇结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单位将向你支付以下款项(具体明细如下表):
结算项目 | 计算标准 | 金额(元) | 备注 |
---|---|---|---|
基本工资 | 结算至XXXX年XX月XX日(实际出勤XX天) | XXXX.XX | 按月基本工资÷21.75×实际出勤天数 |
绩效工资 | 结算XXXX年XX月(未发放部分) | XXXX.XX | 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
经济补偿金 | 工作年限X年,按月平均工资XXXX元/月×N(N=X,N≤12) | XXXX.XX | 月平均工资为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绩效、津贴等) |
未报销差旅费 | 按出差审批单实报实销 | XXXX.XX | 需于XXXX年XX月XX日前提交票据 |
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 | 结算至XXXX年XX月XX日,单位部分将同步缴纳至当月 | XXXX.XX | 个人部分从应发工资中扣除,与经济补偿金一并发放 |
合计金额:XXXXX.XX元,将于XXXX年XX月XX日前通过银行转账(账号:XXXXXXXXXXX)支付至你指定账户。
(二)后续手续办理
- 工作交接:请你于XXXX年XX月XX日前,与部门负责人XXX办理工作交接,提交《工作交接清单》(含经手文件、物品、数据等),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交人事部门备案。
- 离职证明:单位将在工作交接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为你出具《解除聘用合同证明》(注明合同解除日期、原因及社保转移手续),作为你后续就业的凭证。
- 社保公积金转移:单位将于解除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社保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你的社保关系、公积金账户封存及转移手续,你可凭离职证明到相关部门办理接续。
- 档案移交:你的人事档案将于解除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通过机要转递至你新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人才服务中心),档案转递信息将短信通知你。
其他事项
- 如对本通知内容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XX单位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联系电话:XXXXXXXX),或直接向XX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申请复核,也可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时效为一年)。
- 请你保持通讯畅通,配合单位办理后续手续,因个人原因导致手续延误或损失,由本人承担。
特此通知。
XX单位(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相关问答FAQs
Q1:事业单位解聘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若月工资高于本单位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三倍数额支付,且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Q2:被事业单位解聘后,如何办理社保和公积金转移手续?
A:解除聘用合同后,单位应在30日内为你办理社保关系封存手续,你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转移:
(1)社保转移: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官网或APP,在线提交转移申请,或携带本人身份证、《解除聘用合同证明》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再向新单位所在地社保机构申请转入;
(2)公积金转移:携带身份证、《解除聘用合同证明》到原单位公积金缴存中心办理账户封存,之后到新单位公积金经办机构办理账户启户及转入手续,或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在线申请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