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范大学作为山东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始终将人力资源作为推动学校事业发展的核心资源,围绕“人才强校”战略,构建了涵盖引才、育才、用才、留才的全链条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为学校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各项工作提供了坚实的人才支撑,学校人力资源工作以“优化结构、提升质量、激发活力”为目标,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富有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和管理服务队伍。
在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方面,山东师范大学人力资源工作由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人事处统筹协调,各学院、部门具体落实,人事处下设人才引进与开发科、师资管理科、薪酬福利科、人事档案科、社会保险科等科室,分别承担高层次人才引育、教职工招聘与聘用、职称评聘、薪酬分配、档案管理、社会保障等职能,学校还设有人才工作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全校人才工作,制定人才发展规划,落实人才政策,各部门协同配合,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人事处牵头抓总、学院主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人力资源各项政策落地见效,具体职责分工如下表所示:
部门/科室 | 主要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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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组织部 | 负责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和协调 |
人事处 | 统筹全校人力资源规划、招聘、聘用、考核、薪酬、培训、档案等管理工作 |
人才工作办公室 | 制定人才发展规划,落实人才引进政策,协调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 |
学院/系部 | 人才引进的主体责任单位,负责学科团队建设、教师日常考核与发展指导 |
教职工发展中心 | 组织教职工培训、师德师风教育、职业发展规划指导 |
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山东师范大学聚焦“四有”好老师标准,持续优化师资队伍结构,近年来,学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通过“齐鲁学者”“泰山学者”等省级人才计划,以及“东岳学者”“青年英才”等校级人才项目,引进和培育了一批高水平人才,截至2023年,学校有专任教师2000余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占比达65%,高级职称教师占比超70%;拥有国家级人才称号获得者100余人次,省级人才称号获得者300余人次,形成了一支以高层次人才为引领、中青年教师为骨干的师资队伍,在青年教师培养上,学校实施“青年教师成长计划”,通过“传帮带”导师制、学术沙龙、国内外访学等方式,帮助青年教师提升教学科研能力,学校优化职称评聘机制,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和科研创新贡献,为教师职业发展提供多元通道,师资队伍结构关键指标如下表所示:
指标类型 | 具体数据(截至2023年) | 较2018年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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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任教师总数 | 2050人 | 18% |
博士学位教师占比 | 65% | 15个百分点 |
高级职称教师占比 | 72% | 8个百分点 |
国家级人才称号 | 102人次 | 45人次 |
省级人才称号 | 315人次 | 120人次 |
在管理制度与机制创新方面,学校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构建了“岗位聘用+绩效考核+薪酬激励”三位一体的管理体系,岗位设置上,推行“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全员聘用制,将岗位分为教学科研型、社会服务型、教学为主型等类型,满足不同学科和教师的发展需求,绩效考核方面,建立以“师德师风为首要、教育教学为基础、科研创新为关键、社会服务为拓展”的多元评价体系,考核结果与薪酬分配、职称晋升、岗位调整直接挂钩,打破“平均主义”,激发教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薪酬分配上,实施“基础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的薪酬结构,向教学科研一线、高层次人才、青年骨干教师倾斜,同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教职工缴纳“五险二金”,解决后顾之忧,学校还推进人事代理制度改革,对部分非在编岗位实行人事代理,规范用工管理,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
特色举措方面,山东师范大学结合师范院校特色,着力打造“教育人才高地”,加强与基础教育学校的合作,实施“基础教育名师培育计划”,选派优秀教师到中小学挂职锻炼,邀请中小学名师参与教师教育课程教学,提升师范生的实践能力;推进“学科交叉融合”,设立交叉学科学术特区,鼓励跨学科组建科研团队,培育新的学科增长点,在信息化建设上,学校开发“人力资源智慧管理平台”,实现招聘、考核、薪酬、档案等业务的线上办理,提升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学校注重人文关怀,建立“教职工诉求响应机制”,通过座谈会、意见箱等方式及时解决教职工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增强教职工的归属感和幸福感。
尽管山东师范大学人力资源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面临一些挑战:一是高层次人才竞争激烈,省内及周边高校对优秀人才的争夺加剧,人才引进难度加大;二是青年教师职业发展压力较大,教学与科研任务繁重,需要更精准的支持和引导;三是编制与岗位设置的灵活性不足,难以完全适应学科快速发展和新兴交叉学科建设的需要,学校将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优化人才评价机制,破除“四唯”倾向,突出创新价值、能力、贡献导向;加强国际化人才引进,拓展海外引才渠道,提升师资队伍的国际化水平;完善青年教师培养体系,加大科研启动经费支持,搭建学术交流平台,助力青年教师快速成长;动态调整岗位设置,探索“预聘-长聘”制度,激发队伍活力,为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师范大学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
相关问答FAQs
Q1:山东师范大学在引进高层次人才方面有哪些具体支持政策?
A:山东师范大学针对不同层次的高层次人才提供“一人一策”的精准支持政策,主要包括:安家费(根据人才层次提供50万-500万元不等的安家补贴);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类200万-1000万元,人文社科类50万-300万元,用于实验室建设、科研团队组建等);薪酬待遇(实行年薪制,最高可达150万元/年,同时享受学校绩效奖励);住房保障(提供人才公寓或租房补贴,协助解决配偶就业及子女入学问题;医疗保健、学术休假等配套服务,学校还支持人才申报国家级、省级人才项目,提供科研团队组建和学科平台建设支持,助力人才实现学术突破。
Q2:学校如何帮助青年教师提升教学科研能力?
A:山东师范大学通过系统化、多层次的培养体系助力青年教师成长,教学能力方面,实施“青年教师导师制”,安排教学经验丰富的教授一对一指导,开展教学技能培训、青年教师教学比赛、教学观摩等活动,提升教学水平;科研能力方面,设立“青年科研启动基金”,为35岁以下青年教师提供5万-20万元科研经费支持,鼓励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科基金等项目,组织学术沙龙、跨学科论坛,搭建交流合作平台;职业发展方面,建立“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对表现突出的青年教师给予重点培育,优先推荐参加国内外访学、学术会议,畅通职称晋升通道,鼓励青年教师快速成长为教学科研骨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