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公示后录用是招聘工作的最后关键环节,标志着考生通过层层选拔,正式进入单位工作,公示作为面向社会的监督程序,通常为期5-7个工作日,期间若收到实名举报并经查实,将取消录用资格;若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则启动后续录用流程。
公示结束后,用人单位会向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交录用审批材料,核心材料包括《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审批表》《考察材料》《体检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就业报到证》(应届生)等,具体清单如下:
材料名称 | 提交部门 | 备注 |
---|---|---|
《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审批表》 | 用人单位人事部门 | 需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 |
考察材料 | 用人单位或考察组 | 含政治表现、廉洁自律等情况 |
体检表 | 县级以上医院 | 霡加盖公章,上文归纳为“合格” |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用人单位人事部门 | 原件核对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
就业报到证 | 应届毕业生提交 | 非应届生无需提供 |
审批通过后,考生收到《事业单位录用通知书》,明确报到时间、地点及所需携带材料(如党团组织关系证明、一寸照片等),报到当日,用人单位与新人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薪酬、试用期(通常为1年)等内容,并办理社保公积金缴纳、工资核定等手续,试用期是双向考察期:单位考核新人是否胜任岗位,新人也可了解单位文化及工作内容,试用期满前,需提交《试用期工作归纳》,单位通过民主测评、领导评价等方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需注意,录用后需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定,如不得擅自离职、不得在外兼职取酬等,若发现录用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如伪造学历、隐瞒违纪等),无论是否已入职,均将取消录用并追究责任。
FAQs
Q1:公示期间收到匿名举报,会如何处理?
A:匿名举报若未提供具体线索或身份信息,通常难以核查,一般不会影响录用流程;但若举报内容详细且可查实,用人单位会启动初步调查,必要时要求被举报人说明情况,根据调查结果决定是否维持录用或取消资格。
Q2: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能否延长试用期?
A: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不可延长,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应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人事关系转递至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或原户籍所在地,且无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