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作为国家中心城市和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引擎,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始终走在前列,既为城市发展提供智力支撑,也为市民生活筑牢保障底线,近年来,广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人力资源服务效能,完善社保政策体系,形成了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保障格局。
人力资源服务:激活人才“第一动力”
广州始终将人才作为强市之基,构建了“引才、育才、用才、留才”全链条服务体系,在就业创业方面,实施“就业优先”战略,2023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数达37.5万人,超额完成年度目标,针对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推出“实名制+分类帮扶”模式,通过“广州人社”APP提供岗位匹配、职业指导、创业培训等“一站式”服务,全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超15亿元,带动就业超5万人次。
人才引进政策持续升级,依托“广聚英才计划”,实施“产业领军人才”“青年人才”“技能人才”三大工程,青年人才政策覆盖面最广,年龄不超过35岁的硕士、博士可分别申领3万元、5万元生活补贴;技能人才方面,对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荣誉的高技能人才,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并支持其设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广州还与港澳共建“粤港澳大湾区人才工作站”,推行“一试三证”“跨境执业资格互认”等机制,促进人才要素在大湾区高效流动。
职业培训体系紧扣产业需求,2023年开展补贴性培训超120万人次,覆盖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新兴领域,企业职工岗前培训、技能提升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最高5000元,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按每人每年6000-8500元发放,有效缓解了“用工难”与“就业难”的结构性矛盾。
社会保障体系:织密民生“安全网”
广州已建成覆盖全民、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险参保人数均超千万,2023年社保基金总收入达1800亿元,支出1500亿元,基金运行安全稳健。
(一)养老保险:实现“老有所养”
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8%,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全面落实,2023年缴费基数下限为5250元(60%全口径月均工资),上限为31500元(300%),单位缴纳比例16%,个人8%,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选择按基数下限或上限缴费,2023年月均缴费额从420元到2520元不等,参保门槛持续降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个人养老金制度协同发展,全市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超1.2万家,参保人数达120万人,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初步形成。
(二)医疗保险:守护“病有所医”
基本医保参保人数超1800万,职工医保与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并轨运行,2023年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达62.5万元,大病保险报销比例不低于60%,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覆盖全国所有统筹区,备案后可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报销,2023年异地就医结算量超300万人次,结算金额达80亿元,门诊共济保障改革落地实施,职工医保普通门诊年度报销限额提高至3.5万元,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达80%,有效减轻了群众门诊医疗负担。
(三)失业与工伤保险:兜底“稳岗安心”
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1100万,2023年月均发放失业金1893元,参保人员失业期间可领取失业金、医疗补助金,并可享受免费职业培训,稳岗返还政策延续实施,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按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90%返还,2023年为超8万家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超20亿元,工伤保险实现“应保尽保”,2023年参保人数达980万,工亡人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全国统一规定执行,月平均工资100倍,2023年达98万元,同时按月发放供养亲属抚恤金,保障了工伤职工及家属的基本生活。
社保与人力资源协同发展:服务效能持续提升
广州以数字化改革为抓手,推动社保与人力资源服务深度融合。“穗好办”APP集成社保查询、缴费、转移等80余项服务,实现“指尖办”“零跑腿”;“粤省事”平台开通社保关系转移接续“跨省通办”,办理时限从45个工作日压缩至15个工作日,针对企业,推出“社保一件事”套餐,企业开户、增员、缴费等业务可“一窗受理”,全程网办率达95%以上。
相关问答FAQs
问题1:外来人员在广州就业,如何办理社保参保手续?
解答:外来人员在广州就业,由用人单位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或“广州人社”APP办理企业职工社保参保登记,需提供员工身份证、劳动合同等材料,灵活就业人员可自行选择线上或线下渠道办理:线上通过“粤省事”或“穗好办”APP,填写个人信息并选择缴费档次;线下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到户籍地或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后,可通过“粤省事”查询缴费记录和社保待遇。
问题2:广州市养老保险退休金如何计算?
解答:广州企业职工退休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仅限1998年前参加工作的人员)三部分组成,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确定,如60岁退休为139个月),某职工2023年退休,全省在岗职工月均工资为8300元,本人指数化月均缴费工资为10000元,缴费年限15年,个人账户储存额10万元,其基础养老金=(8300+10000)÷2×15×1%=1372.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100000÷139≈719.4元,月退休金合计约2091.9元(不含过渡性养老金),具体金额需以社保系统核算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