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是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其核心属性是公益性,区别于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单位和行使行政权力的行政机关,2011年以来,我国启动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对事业单位进行了系统性分类,以优化公益服务供给、激发事业单位活力。
按职责任务分类(改革核心分类)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事业单位按职责任务分为三类,这是当前最核心的分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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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行政职能类
事业单位承担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职能,相当于“准行政单位”,这类单位虽以事业单位形式存在,但实际履行行政权力,如证监会派出机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公路路政管理机构等,改革方向是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彻底剥离事业单位属性,实现行政职能的回归。 -
从事公益服务类
这是事业单位的主体,直接为社会提供公益服务,根据公益属性和服务需求细分为三类:- 公益一类:承担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服务对象面向社会大众,具有较强垄断性,如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机构(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基础科研院所、公共文化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等,经费由财政全额保障,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人事、薪酬、财务管理制度,公益属性最强。
- 公益二类: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部分文化体育等部分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允许通过服务获取收入,但仍以公益为核心,如公立大学、公立医院、体育场馆(非竞技类)、应用型科研院所等,经费由财政差额补助,单位在编制内可自主招聘,实行灵活的薪酬分配,绩效工资与业务量、服务质量挂钩。
- 公益三类:提供基本公益服务,主要依靠市场配置资源,财政给予适当补助,逐步向市场化过渡,如职业技能培训中心、部分文化演艺团体、体育赛事运营机构等,改革方向是转制为企业,通过市场机制提供服务,保留必要公益职能的,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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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类
事业单位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如宾馆、招待所、出版社、设计院等,这类单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与市场竞争主体无异,改革方向是整体转制为企业,撤销事业单位编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全融入市场体系,截至2022年底,全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已基本完成转制。
按经费来源分类(传统分类方式)
在改革过渡期,经费来源仍是事业单位分类的重要参考,主要分为三类: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经费全部由财政拨付,人员工资、公用经费、项目经费等均纳入财政预算,对应公益一类单位,如义务教育学校、基层卫生院等。
-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承担部分经费,单位通过服务收入(如医疗收费、学费)弥补差额,对应公益二类单位,如公立大学、公立医院等。
-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经费完全依靠自身经营收入,财政不拨款,多为改革前生产经营类单位,目前已基本转制为企业,仅少数保留公益属性的(如部分职业培训中心)仍存在。
其他分类方式
除上述核心分类外,事业单位还可按隶属关系(中央、省、市、县、乡级)、行业领域(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等)、管理层级(层级管理、垂直管理)等划分,但这些分类更多用于行政管理,不改变单位的核心职能属性。
公益服务类细分对比表
类别 | 核心职能 | 经费来源 | 典型单位 | 改革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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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一类 | 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市场配置 | 财政全额保障 | 义务教育学校、疾控中心 | 强化公益属性,优化资源配置 |
公益二类 | 部分公益服务,可部分市场配置 | 财政补助+服务收入 | 公立大学、公立医院 | 完善财政补助机制,激发活力 |
公益三类 | 基本公益服务,主要市场配置 | 财政适当补助+市场收入 | 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 逐步转制为企业或政府购买服务 |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通过“政事分开、事企分开”,明确了不同单位的职能定位:承担行政职能的回归行政,从事公益服务的聚焦公益,从事生产经营的走向市场,这一改革既保障了基本公益服务的普惠性,又通过分类管理激发了事业单位的积极性,推动了公益服务供给的专业化、多元化,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奠定了基础。
相关问答FAQs
Q1: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在人员管理上有何区别?
A1:公益一类单位人员管理更侧重“编制内规范”,实行严格的岗位管理和人事制度,工资由财政统一保障,晋升按行政或事业序列进行;公益二类单位在保留部分事业编制的同时,可探索“备案制”“员额制”,允许部分岗位实行市场化薪酬,赋予单位更大用人自主权,如公立医院可自主招聘紧缺人才,绩效工资与业务量、服务质量直接挂钩,激励性更强。
Q2: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对普通职工的工作和待遇有什么影响?
A2:对职工而言,公益一类单位工作稳定性强,待遇保障水平较高但增长相对平稳;公益二类单位待遇与单位效益、个人业绩关联更紧密,部分高技术岗位薪酬可能更高,同时需适应更灵活的考核机制;公益三类单位转制为企业后,职工身份从事业编制转为劳动合同制,薪酬完全市场化,风险与机遇并存,需提升专业竞争力以适应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