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事业单位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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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事业单位合同是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确立人事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法律依据,其规范管理对于保障事业单位健康发展、维护工作人员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甘肃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等法规,甘肃事业单位合同在签订主体、合同类型、必备条款、履行管理等方面均有明确规定,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管理体系。

甘肃事业单位合同

甘肃事业单位合同的基本概念与法律依据

甘肃事业单位合同是指事业单位作为用人主体,与通过公开招聘、调动等方式录用的工作人员,依据国家及甘肃省相关法律法规,订立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其核心目的是打破传统事业单位“铁饭碗”制度,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实现人事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

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事业单位部分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甘肃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甘政办发〔2014〕117号)等,这些法规对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环节作出了详细规定,确保合同管理有法可依。

甘肃事业单位合同的类型

根据合同期限和岗位性质,甘肃事业单位合同主要分为以下两类:

(一)聘用合同

聘用合同是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确立人事关系的基本形式,适用于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聘用合同分为三种类型:

  1. 固定期限合同:一般期限为3-5年,适用于新招聘、调入或因岗位需要签订短期合同的人员。
  2. 无固定期限合同:适用于在事业单位工作满10年,或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聘用合同且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符合法定条件的原事业编制人员。
  3. 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适用于项目制、临时性岗位,如科研课题、专项工作等,合同期限以工作任务完成时间为准。

(二)岗位协议

岗位协议是聘用合同的补充文件,用于明确工作人员在具体岗位的职责、任务、考核标准等,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需明确职称、科研任务,管理岗位需明确管理职责和目标,工勤岗位需明确技能等级和操作规范,岗位协议随聘用合同订立,与聘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甘肃事业单位合同

甘肃事业单位合同的必备条款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甘肃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款,双方可结合实际协商补充内容:

条款类别
双方基本信息 事业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工作人员姓名、身份证号、住址等。
合同期限 明确合同类型(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及具体起止时间。
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 岗位名称、职责范围、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任务目标(可引用岗位协议作为附件)。
工作条件和保护 事业单位提供的办公条件、劳动保护用品、职业健康防护等。
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 工资构成(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支付方式及时间;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的缴纳标准。
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 包括协商一致解除、单方解除(如考核不合格、违纪违法等)及法定终止情形(如退休、合同期满等)。
违约责任 双方违反合同约定的责任承担方式,如经济补偿、赔偿标准等。
争议解决方式 约定协商、人事争议仲裁、诉讼等解决途径(通常优先通过当地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
其他事项 如培训服务期、保密协议、竞业限制等特殊约定。

甘肃事业单位合同的签订流程

甘肃事业单位合同的签订需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确保公平、公开、公正:

  1. 公开招聘与资格审查:事业单位通过甘肃省人社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服务平台”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2. 协商一致:事业单位与拟聘人员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明确岗位职责、待遇、期限等内容,双方达成一致。
  3. 签订合同:协商一致后,由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工作人员签订书面聘用合同,合同一式三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部门各执一份)。
  4. 备案与鉴证: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事业单位需将合同文本报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部分地区(如兰州、天水等)推行合同鉴证制度,由人社部门对合同合法性进行审查。

合同的履行、变更与解除

(一)合同履行

事业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不低于甘肃省事业单位最低工资标准),工作人员应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合同履行期间,事业单位应建立考核制度,对工作人员进行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晋升、奖惩的依据。

(二)合同变更

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单位工作需要、工作人员身体状况或岗位调整等,可协商变更合同内容,变更需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盖章后报原备案部门备案,变更后的合同条款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合同解除与终止

  1. 协商解除: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需签订书面解除协议,明确解除时间、经济补偿等事项。
  2. 单方解除
    • 事业单位解除合同:需符合法定情形(如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旷工超过15天、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并提前30日书面通知工作人员,支付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
    • 工作人员解除合同: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试用期可提前3日通知;因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拖欠工资等情形,可随时解除并要求经济补偿。
  3. 合同终止:包括合同期满、工作人员退休、事业单位被撤销等情形,事业单位应办理终止手续,支付经济补偿(符合条件的情况下)。

争议解决机制

事业单位合同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甘肃事业单位合同

  1. 协商:双方自行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 调解:向单位内部调解委员会或当地人社部门申请调解。
  3. 仲裁: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同级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 诉讼: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问答FAQs

问题1:甘肃事业单位合同是否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未签订书面合同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解答: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建立人事关系,必须订立书面聘用合同,未签订书面合同的,双方已实际履行的权利义务关系受法律保护,但事业单位需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 工作人员可要求单位补签合同,若单位拒绝,可向人社部门投诉,由人社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 若因未签订合同导致工作人员权益受损(如工资拖欠、社保未缴),事业单位需依法支付赔偿金,并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问题2:事业单位合同期内,工作人员可以调动到其他单位吗?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解答:可以,事业单位合同期内工作人员调动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双方协商一致:原事业单位同意解除合同,新事业单位同意接收;
  2. 履行服务期约定:若合同中约定了服务期(如通过专项招聘入职的服务期未满),工作人员需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得超过培训费用);
  3. 办理手续:新事业单位需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包括原事业单位解除合同证明、人事档案转移、社保关系接续等;
  4. 特殊情况:因组织调动、政策安置等情形调动的,可不受服务期限制,由相关部门出具调动文件即可。

调动完成后,原合同终止,工作人员与新事业单位重新签订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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