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东安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是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湖南省有关规定,由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的一次重要人才引进活动,此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涵盖教育、医疗、综合等多个领域,旨在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招聘背景与目的
2017年,东安县正处于经济转型升级和社会事业发展的关键时期,事业单位对专业人才的需求尤为迫切,为满足教育、医疗卫生、公共服务等领域的人员空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东安县人社局结合县域实际,制定了详细的招聘计划,此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旨在选拔一批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突出、具有奉献精神的优秀人才,充实到事业单位一线岗位,为东安县的教育均衡、医疗普惠、基层治理等工作注入新活力。
招聘岗位与设置
2017年东安县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教育、医疗)和工勤技能类三大类别,具体岗位设置如下(部分代表性岗位):
岗位类别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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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类 | 政府办公室文秘 | 3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汉语言文学、新闻学、行政管理 | 具备较强文字功底,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
专业技术类(教育) | 小学语文教师 | 15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汉语言文学、小学教育 | 需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
专业技术类(医疗) | 临床医生 | 8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 | 需持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 |
工勤技能类 | 机关单位维修工 | 2 | 高中及以上 | 不限,有相关维修经验者优先 | 年龄不超过40周岁 |
部分岗位面向“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定向招录,并设置一定比例的应届毕业生岗位,鼓励青年人才扎根基层。
报考条件与流程
(一)报考条件
- 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一般在18-35周岁(部分岗位可放宽至40周岁)。
- 岗位条件:具体岗位的学历、专业、资格证等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其中教育岗位需取得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医疗岗位需具备相关执业资格。
(二)招聘流程
- 发布公告:2017年5月中旬,东安县人社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人社局官方公众号等渠道发布招聘公告,明确招聘岗位、条件、程序及时间安排。
- 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7年5月25日至5月31日,报考人员登录指定平台填写信息、上传材料(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证等),并缴纳考试费用100元/人。
- 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网上初审,初审合格者于6月5日-6月7日打印准考证。
- 笔试:2017年6月10日统一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占40%)和《专业知识》(占60%),其中综合类考《公共基础知识》,教育类加考《教育理论基础》,医疗类加考《医学专业知识》,笔试地点设在东安县第一中学,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入场。
- 成绩公布与资格复审:6月20日公布笔试成绩,根据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入面人员,入面人员需携带原件到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重点核实学历、专业、资格证等材料。
- 面试: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岗位匹配度和综合能力,教育岗位增加试讲环节,医疗岗位增加实操测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占60%。
- 体检与考察:按总成绩排名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考察侧重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
- 公示与聘用:对拟聘用人员在县政府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
政策亮点与支持措施
2017年东安县事业单位招聘政策注重基层导向和人才激励:一是对“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并设置定向岗位;二是放宽偏远乡镇岗位的学历和年龄限制,鼓励人才向基层流动;三是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职称评定、培训晋升等方面与在职人员同等对待。
注意事项
- 报考人员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 笔试、面试等环节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或通知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官方信息;
-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此次招聘工作严格遵循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共吸引全县及周边地区2000余人报名,最终录用120人,有效缓解了事业单位人才短缺问题,为东安县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相关问答FAQs
问题1:2017年东安县事业单位招聘对“三支一扶”人员有哪些优惠政策?
解答:根据2017年东安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可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同时笔试成绩在原始基础上加5分,加分后,若总成绩相同,优先进入面试环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鼓励基层服务人员扎根县域发展。
问题2:2017年东安事业单位招聘后,试用期和工资待遇如何规定?
解答: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试用期工资按转正工资的80%发放,转正后,执行国家及东安县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等按规定发放,同时享受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带薪年假、年度体检等福利待遇,教育、医疗岗位还可享受相应的教龄津贴、护龄津贴等专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