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旨在规范岗位管理、优化人员结构、提升服务效能,根据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及广东省相关实施细则,结合全省事业单位实际,形成了系统化的岗位设置管理体系。
岗位类别与定义
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大类,另有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设置的特设岗位。
- 管理岗位:承担领导职责、综合管理和行政事务工作的岗位,适用于事业单位中的行政管理人员,如单位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及一般行政人员。
- 专业技术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和专业技能工作,要求具备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岗位,广泛教育、医疗、科研、文化等领域,如教师、医师、工程师、研究员等。
- 工勤技能岗位:承担技能操作、维护保障等职责的岗位,适用于工勤人员,如技术工(电工、维修工等)和普通工(清洁工、搬运工等)。
- 特设岗位:为满足事业单位聘用高层次人才、完成特定任务等临时需要设置,具有非常设性,需经主管部门审核、同级人社部门批准。
岗位等级划分
不同岗位类别实行不同的等级划分,具体如下(以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对应表为例):
岗位类别 | 等级层级 | 等级名称 | 对应职务或级别 |
---|---|---|---|
管理岗位 | 一级 | 省部级正职 | 省级事业单位正职领导人员 |
二级 | 省部级副职 | 省级事业单位副职领导人员 | |
三级 | 厅局级正职 | 地市级事业单位正职领导人员 | |
四级 | 厅局级副职 | 地市级事业单位副职领导人员 | |
五级 | 县处级正职 | 县级事业单位正职领导人员 | |
六级 | 县处级副职 | 县级事业单位副职领导人员 | |
七级 | 乡科级正职 | 乡镇级事业单位正职领导人员 | |
八级 | 乡科级副职 | 乡镇级事业单位副职领导人员 | |
九级 | 科员 | 一般管理人员 | |
十级 | 办事员 | 初级管理人员 | |
专业技术岗位 | 一级 | 正高级 | 教授、研究员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
二至四级 | 副高级 | 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 |
五至七级 | 中级 | 讲师、工程师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 |
八至十级 | 初级(助理级) | 助教、助理工程师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 |
十一至十三级 | 初级(员级) | 技术员、管理员等员级专业技术职务 | |
工勤技能岗位 | 一级 | 高级技师 | 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
二级 | 技师 |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 |
三级 | 高级工 |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 |
四级 | 中级工 |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 |
五级 | 初级工/普通工 | 国家职业资格五级或无等级的普通工岗位 |
岗位设置原则
- 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党对事业单位人事工作的领导,确保岗位设置符合党的干部路线和人才政策。
- 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结合事业单位职能、编制规模、人员结构等因素,合理确定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向基层一线、关键岗位倾斜。
- 总量控制、精简高效:岗位设置不得超过核定的编制数,避免因人设岗,确保岗位设置与事业发展相适应。
- 以人为本、优化配置:注重发挥人员专业特长,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竞争机制,促进人才合理流动。
岗位设置程序
- 制定方案:事业单位根据职能、编制和人员情况,制定岗位设置方案,明确岗位类别、等级、数量、职责任职条件等。
- 核准备案:方案报主管部门审核,经同级人社部门核准后备案(省属事业单位报省人社部门核准)。
- 组织实施:按照核准方案开展岗位竞聘、人员聘用,明确岗位职责和目标任务,签订聘用合同。
- 动态调整:因职能调整、编制增减、人员变动等需调整岗位设置的,应重新履行核准备案程序。
动态管理与监督
广东省建立岗位设置动态管理机制,事业单位每年对岗位设置执行情况进行评估,人社部门通过定期检查、信息化手段等方式监督岗位设置政策落实情况,确保岗位设置规范有序,支撑事业单位高质量发展。
相关问答FAQs
Q1:广东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如何确定?是否与职称直接挂钩?
A: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主要根据人员具备的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和聘用来确定,正高级岗位对应一级至四级,副高级对应二级至四级,中级对应五级至七级,初级(助理级)对应八级至十级,初级(员级)对应十一级至十三级,岗位聘用需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取得职称后需通过竞聘上岗方可聘用到相应等级岗位,职称是聘用的基本条件之一,但还需结合单位岗位空缺、工作业绩等综合评定。
Q2: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人员能否转聘到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
A:可以,根据政策,工勤技能岗位人员满足一定条件可转聘到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一是具备相应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和工作能力;二是通过转岗培训考核合格;三是管理岗位需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如通过管理岗位培训),专业技术岗位需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转聘需经单位考核、公示,并报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备案,确保转聘程序规范、人员素质符合岗位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