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考核不定等次,原因及处理方式究竟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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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考核作为评价工作人员履职尽责、激励担当作为的重要机制,通常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但在实际操作中,部分人员可能因特殊原因无法被纳入上述等次评价,从而形成“不定等次”的处理结果,这一制度设计既体现了考核的严肃性,也兼顾了特殊情况的灵活性,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中的重要环节。

事业单位考核不定等次

事业单位考核不定等次的定义与政策依据

考核不定等次,是指在考核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存在法律法规或单位规章制度明确规定的特殊情形,导致无法按照常规程序评定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中任一等次的情况,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人核培发〔1995〕153号)及各地人社部门配套政策,不定等次并非“无评价”,而是对特定情形的暂时性、程序性处理,需严格依据法定条件启动,确保公平公正。

考核不定等次的适用情形(表格呈现)

适用情形 政策依据 具体说明
试用期未满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新录用、调动人员试用期(一般为1年)未满,或试用期考核虽合格但尚未正式定岗的。
病假/事假超过规定时限 《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期间工资待遇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9号) 病假累计超过考核周期(通常为半年)或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周期1/3,无法正常履职的。
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调查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部令第18号) 因涉嫌违纪违法被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尚未作出上文归纳期间的。
因公外出/挂职锻炼未完成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规定》(人社部部令第66号) 经单位批准外出学习、挂职锻炼,但考核周期内未返回或未完成既定任务的。
考核争议暂无法认定 《事业单位考核规定》(各地细则) 单位内部对考核结果存在重大分歧,经复核、申诉仍无法达成一致的。
其他特殊情形 单位内部管理制度(需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如单位重大改革期间职能调整导致考核无法开展、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影响履职等。

不定等次的处理流程

考核不定等次的认定需遵循规范程序,确保程序合法、结果客观:

事业单位考核不定等次

  1. 情形核实:由工作人员所在部门提出初步意见,附相关证明材料(如病假证明、立案通知书、外出审批材料等),报单位人事部门审核。
  2. 集体审议:单位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核实材料真实性,对照政策规定判断是否符合不定等次条件。
  3. 公示告知:审议通过后,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报主管部门备案。
  4. 结果通知:书面通知本人,说明不定等次原因、依据及后续处理方式,并存入个人档案。

不定等次的影响分析

不定等次与考核合格、不合格等次存在本质区别,其影响需结合具体情形客观看待:

  • 工资待遇: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正常发放,绩效工资可能暂缓发放或按最低标准发放(如病假超期),但非因个人原因的不定等次,通常不影响正常工资调整。
  • 职务晋升:不影响基本工资档次晋升,但晋升职务、岗位时,考核结果是重要参考,不定等次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待条件具备后需重新考核。
  • 续聘解聘:连续两年不定等次且无正当理由的,单位可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解除聘用合同;因正当理由(如病假)不定等次的,待原因消除后可正常续聘。
  • 评优评先:当年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不得推荐为各级先进、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
  • 档案记录:考核结果记入档案,但不等次评价,不影响后续考核周期正常定等次。

不定等次的应对措施

(一)个人层面

  1. 主动沟通:了解不定等次的具体原因,若认为处理不当,可向单位人事部门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诉,提供证据材料说明情况。
  2. 改进工作:因工作表现或能力问题导致不定等次的,需归纳不足,制定改进计划,争取在后续考核中取得合格及以上等次。
  3. 维护权益:若单位违规认定不定等次(如无正当理由、程序不合规),可向人社部门申请人事仲裁或提起行政复议。

(二)单位层面

  1. 完善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明确的不定等次适用情形及处理流程,避免“一刀切”或随意认定。
  2. 动态管理:对不定等次人员建立跟踪档案,待条件具备(如病愈返岗、调查结束)后及时组织考核,确保“应考尽考”。
  3. 人文关怀:对因病假、外出等原因不定等次的职工,给予必要关心,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体现管理温度。

相关问答FAQs

问题1:考核不定等次是否等同于考核不合格?
解答:不等同,不定等次是因特殊原因无法确定等次的程序性处理,而考核不合格是因工作表现未达到合格标准的实体性评价,病假超期人员的不定等次并非工作失误,而考核不合格可能是因履职不力、违纪违规等,两者后果不同:不定等次不影响后续正常考核,不合格可能导致降职、解聘等。

事业单位考核不定等次

问题2:不定等次期间是否影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次年申报?
解答:不影响,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当年考核不定等次的人员,次年可正常申报优秀等次,但需在考核周期内完成履职任务且符合优秀等次条件,单位不得以“不定等次”为由剥夺其后续参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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