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力资源部作为全省人力资源工作的主管部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队伍建设等决策部署,结合福建省“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等战略定位,统筹推进人力资源开发与配置,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和民生保障。
聚焦就业优先,稳住民生基本盘
就业是民生之本,福建省人力资源部始终将稳就业保就业作为首要任务,针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实施一系列精准帮扶措施,2023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突破120万人次,失业人员再就业率达65%,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在政策支持方面,出台《福建省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措施》,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为企业减负超30亿元;扩大创业担保贷款覆盖面,个人贷款额度提高至20万元,全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5亿元,带动就业超10万人次,针对农民工群体,开展“春风行动”“春暖农民工”专项服务,组织线上线下招聘会500余场,提供岗位80万个,跨省劳务协作覆盖四川、云南等10余个省份,确保农民工就业规模稳定。
在职业技能提升方面,实施“技能福建行动”,全年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20万人次,新增高技能人才25万人,围绕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等主导产业,建设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50个、技能大师工作室100个,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符合产业需求的技术技能人才。
深化人才引育,激活发展新动能
福建省人力资源部紧扣“人才强省”战略,以“海纳百川”计划为统领,构建“引、育、用、留”全链条人才政策体系,在人才引进方面,面向全球集聚高层次人才,对入选的“双百计划”“雏鹰计划”人才给予最高500万元安家补贴、200万元科研经费支持;实施“数字福建”“海洋经济”等专项人才引进计划,重点引进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海洋科学等领域领军人才,全年引进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800余人。
针对青年人才,推出“涌泉行动”,鼓励高校毕业生留闽就业创业,对符合条件的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分别发放1万元、3万元、5万元生活补贴,在福州、厦门、泉州等试点城市提供人才公寓2万套,解决青年人才住房问题,在人才培养方面,实施“闽江学者奖励计划”“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等项目,支持本土人才成长;建立“师带徒”“传帮带”机制,发挥资深专家“传经送宝”作用,培养青年科技人才5000余人。
为促进人才流动,打破地域、户籍、身份限制,推行“户口不迁、关系不转、身份保留、双向选择”的人才柔性引进政策,建立省级人才市场与设区市分市场联动机制,全年举办人才对接会200余场,促成人才与企业签约5万人次。
完善社保体系,织密民生保障网
福建省人力资源部持续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提升保障水平,截至2023年底,全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5%,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8%,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1800万人、1200万人,实现法定人群全覆盖,在养老保险方面,统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50元,惠及千万参保群众;推进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月人均养老金达3200元。
在医疗保险方面,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覆盖全省所有三级医院;扩大门诊共济保障范围,门诊费用报销比例提高至50%-70,年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8万元,减轻群众就医负担,针对新业态从业人员,出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办法”,将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群体纳入保障范围,参保人数突破50万人。
推进“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实现社保关系转移、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等30项事项“不见面办理”,办理时限压缩80%;在基层设立“社保服务点”,配备“社保专员”,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提供上门服务,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权益
福建省人力资源部加强劳动关系协调与监察执法,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全省累计培育省级示范企业200家,覆盖职工500万人;推行“集体协商质效评估”机制,推动企业职工工资合理增长,2023年全省企业职工平均工资达8.5万元,同比增长6.5%。
在劳动保障监察方面,开展“春雷行动”“护薪行动”等专项执法,全年检查用人单位5万户,为劳动者追回工资待遇2.3亿元,拖欠工资案件发生率下降40%;建立“互联网+监察”平台,实现投诉举报“一网受理、全程跟踪”,处理时限缩短至5个工作日,针对劳动争议,完善“预防-调解-仲裁-诉讼”多元化解机制,建立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200个,调解成功率达85%,仲裁结案率达95%,有效维护劳动者和企业合法权益。
推进数字化转型,提升服务效能
福建省人力资源部以“数字人社”建设为抓手,推动人力资源服务智能化、便捷化,升级“福建人社”APP,整合就业创业、社保查询、人才服务等功能,实现“一网通办”,注册用户超2000万人,日均服务量达50万人次;建设“智慧就业”平台,运用大数据分析岗位需求与人才供给,实现“人岗精准匹配”,岗位匹配成功率达70%。
在数据共享方面,与政务服务平台、税务、银行等部门对接,实现数据实时共享,减少证明材料提交80%;推行“电子社保卡”,持卡人数达5000万人,实现就医购药、社保缴费等“一卡通行”,针对老年人等群体,保留线下服务窗口,配备“帮办代办”人员,提供“一站式”服务,确保数字化红利惠及全体群众。
相关问答FAQs
问题1: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如何申请创业补贴?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解答: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分为“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含留学回国学生);②在福建省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③已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补贴标准为:企业带动5人及以上就业的,给予1万元补贴;带动10人及以上就业的,给予2万元补贴,申请方式可通过“福建人社”APP或当地人社局窗口提交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营业执照、就业人员名单等,审核通过后拨付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问题2:福建省对台人才合作有哪些具体政策?台湾同胞在闽就业创业可享受哪些便利?
解答:福建省作为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对台人才合作推出系列专属政策:①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可申报“台湾高层次人才专项”,给予最高300万元安家补贴和100万元科研经费;②台湾专业技术人员可在闽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其执业资格与大陆互认;③在闽创业的台湾青年,可申请最高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享受3年财政贴息;④设立“台湾人才服务中心”,提供“一站式”服务,包括工作许可、居留申办、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等,实现“同等待遇、同等便利”,全省已建成海峡两岸青年就业创业基地20个,吸引台湾人才来闽就业创业超2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