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神经末梢”,直接关系到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新时代背景下,如何破解基层治理中的“堵点”“难点”,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成为衡量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尺,近年来,各地以“自治、法治、德治”融合为抓手,探索出一条符合基层实际、群众满意的治理新路径,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鲜活样本。
自治是基层治理的“活力源泉”,核心在于激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群众是基层治理的直接参与者,也是最终受益者,只有让群众“唱主角”,才能破解“干部干、群众看”的困境,浙江“枫桥经验”之所以历久弥新,正是因为坚持“依靠群众、发动群众”,通过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乡贤参事会等自治组织,让群众在涉及自身利益的公共事务中“说了算、定了干”,某村在修订村规民约时,通过“院坝会”“板凳会”收集意见200余条,将垃圾分类、孝老爱亲等内容纳入其中,实施后村民自觉遵守率提升至95%,矛盾调解效率提高40%,实践证明,基层自治不是“放任自流”,而是通过搭建多元参与平台,让群众从“旁观者”变为“参与者”,从“要我治理”变为“我要治理”,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治理共同体。
法治是基层治理的“根本保障”,关键在于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基层事务繁杂,涉及征地拆迁、邻里纠纷、环境保护等方方面面,只有以法治为纲,才能确保治理行为“不跑偏”、群众权益“不受损”,近年来,各地大力推进“法治文化阵地”“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将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某社区设立“百姓评理说事点”,邀请退休法官、律师等担任调解员,通过“法理+情理”化解纠纷,2023年成功调解矛盾127起,调解成功率达98%,群众满意度提升至96%,通过“线上普法小程序”“法治文艺汇演”等形式,将法律条文转化为“群众语言”,让“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成为基层共识,法治不仅为治理行为划定边界,更让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基层治理注入“刚性力量”。
德治是基层治理的“润滑剂”,目标在于凝聚社会“向心力”,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德治通过春风化雨的方式,引导群众向上向善,从源头上减少矛盾滋生,某市开展“道德模范”“文明家庭”评选活动,通过“好人榜”“家风墙”宣传先进事迹,带动形成“崇德向善”的社会风尚;某社区推行“时间银行”志愿服务,居民参与助老、助残等服务可积累“时间积分”,未来可兑换同等时长的服务,既解决了特殊群体需求,又促进了邻里互助,德治的成效往往“润物细无声”,当孝老爱亲、诚实守信成为社会共识,当邻里守望、互帮互助成为日常习惯,基层治理的“软环境”就会持续优化,为自治、法治提供坚实的社会心理基础。
基层治理“三治融合”成效对比表
治理模式 | 参与主体 | 典型案例 | 治理效果 |
---|---|---|---|
自治 | 村民、社区组织、乡贤 | 某村村规民约修订 | 矛盾调解率提升40%,村民参与度达90% |
法治 | 法律工作者、调解员 | 某社区“百姓评理说事点” | 纠纷解决时间缩短30%,群众满意度96% |
德治 | 道德模范、志愿者 | 某市“时间银行”志愿服务 | 特殊群体需求满足率100%,邻里纠纷减少25% |
基层治理“三治融合”不是简单的“叠加”,而是“化学反应”:自治为治理提供“源头活水”,法治为治理划定“行为底线”,德治为治理注入“情感温度”,三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面向未来,只有持续深化“三治融合”,才能让基层治理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既解“法结”又解“心结”,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筑牢根基。
FAQs
问:基层治理中如何避免“形式主义”,确保群众真正参与?
答:避免形式主义需把握“三个实”:一是需求“摸得实”,通过入户走访、线上问卷等方式精准掌握群众诉求,避免“拍脑袋”决策;二是机制“建得实”,建立群众意见反馈闭环机制,对议事结果公开公示,让群众看到参与成效;三是激励“落得实”,通过积分奖励、精神表彰等方式激发群众参与热情,让“参与治理”从“任务”变为“习惯”。
问:数字化时代如何通过技术赋能基层治理?
答:技术赋能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避免“唯技术论”:搭建“智慧治理”平台,整合政务、民生、安全等数据,实现“一网统管”,如某地通过“社区网格APP”实现问题上报、流转、反馈“一键办”,处理效率提升50%;关注“数字鸿沟”,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提供线下代办、上门指导等服务,确保技术普惠共享,让“数字红利”惠及每一位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