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福建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事业单位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将绩效考核作为提升公共服务效能、激发事业单位活力的重要抓手,结合“数字福建”建设优势,构建了科学规范、导向鲜明的绩效管理体系,推动全省事业单位在服务民生、促进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福建省事业单位绩效管理以“分类考核、精准评价、激励约束、注重实绩”为原则,覆盖教育、医疗、科研、文化、公益服务等多个领域,考核内容聚焦主责主业,突出服务质量、效率提升和群众满意度,将单位整体绩效与个人业绩紧密挂钩,在考核指标设计上,既包含共性指标,如党建引领、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等;也设置差异化指标,如教育单位侧重教学质量与学生成长,医疗单位侧重诊疗服务与患者体验,科研单位侧重成果转化与创新能力,公益服务单位侧重服务覆盖面与群众评价,确保考核“有的放矢”,对县级公立医院,考核指标中“基层就诊率”“次均费用增幅控制”等权重占比达30%,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对高校,“科研成果本地转化率”“毕业生留闽就业率”等指标被纳入考核体系,服务地方发展导向更加鲜明。
在实施路径上,福建省建立了“日常监测+年度考核+专项评估”三位一体的考核机制,依托“福建省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管理平台”,整合政务数据、服务评价、投诉举报等信息,实现绩效数据实时采集动态监测,减少人工考核的主观性,年度考核采取“单位自评+上级考核+服务对象评议+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其中服务对象评议通过“闽政通”APP、政务服务热线等渠道开展,群众满意度权重不低于20%,第三方评估则由省财政厅、人社厅联合高校、专业机构组成评估组,通过实地核查、数据比对、座谈访谈等方式,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并实行“三挂钩”机制:与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挂钩,优秀等次单位可适当上浮绩效工资;与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评先评优、职称晋升挂钩,连续三年优秀的单位主要负责人优先推荐提拔;与财政预算安排挂钩,绩效好的单位优先保障项目资金,低效单位核减预算或要求整改。
通过绩效管理改革,福建省事业单位服务效能显著提升,数据显示,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群众满意度达92.6%,较改革前提升8.3个百分点;政务服务事项平均办理时限压缩65%,“一网通办”率达87%;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服务投诉量下降42%,福建省图书馆通过绩效考核优化服务流程,推行“智慧图书馆”建设,年接待读者突破300万人次,文献借阅量增长35%;三明市将基层卫生院绩效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薪酬直接挂钩,推动基层诊疗量占比提升至58%,有效缓解了群众“看病远、看病难”问题。
为进一步推动绩效管理走深走实,福建省还建立了“考核—反馈—整改—提升”闭环机制,对考核发现的问题形成整改清单,明确责任时限和整改目标,并由主管部门跟踪督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探索建立中长期绩效评价体系,将单位连续3—5年的绩效表现作为资源配置、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引导事业单位从“短期达标”向“长期提质”转变。
福建省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核心指标示例
考核领域 | 考核维度 | 具体指标示例 | 权重(%) |
---|---|---|---|
教育事业单位 | 教学质量 | 学生成绩优良率、升学率、竞赛获奖情况 | 40 |
服务满意度 | 家长满意度、学生评教得分 | 30 | |
创新发展 | 教研成果数量、课程改革项目 | 20 | |
党建与安全 | 党建考核结果、校园安全事故发生率 | 10 | |
医疗卫生事业单位 | 诊疗服务 | 患者平均住院日、床位使用率 | 35 |
群众满意度 | 患者投诉率、服务体验评分 | 30 | |
医疗质量 | 病历合格率、院内感染控制率 | 25 | |
基层服务 | 基层坐诊天数、双向转诊成功率 | 10 | |
公益服务事业单位 | 服务覆盖面 | 服务群众数量、活动场次 | 30 |
服务效率 | 办事时限压缩率、线上服务使用率 | 30 | |
群众评价 | 服务对象满意度、重复投诉率 | 30 | |
可持续发展 | 志愿者队伍建设、社会资源整合 | 10 |
相关问答FAQs
问题1:福建省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如何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分配?
解答:福建省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实行“以岗定责、以绩取酬”原则,考核结果直接与绩效工资挂钩,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可按不超过110%核定;良好等次的按100%核定;合格等次的按95%核定;不合格等次的按90%核定并限期整改,单位内部将个人绩效工资与岗位责任、业绩贡献挂钩,优秀个人绩效系数不低于1.2,合格个人为1.0,不合格个人不超过0.8,同时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突出贡献人员倾斜,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问题2:事业单位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会有什么处理措施?
解答: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提交整改方案;二是核减下一年度绩效工资总量,暂停部分项目申报资格;三是对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考核,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予以调整岗位或降职;四是对干部职工进行全员培训,经考核仍不胜任工作的,调整岗位或待岗处理;五是整改期满后仍不合格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降低单位岗位等级或核减编制,推动单位优化整合或转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