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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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制是我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核心举措,旨在打破传统事业单位“铁饭碗”式的固定用人模式,建立以合同管理为基础、以岗位管理为核心、以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为目标的现代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这一制度的推行,不仅是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内容,更是激发事业单位活力、提升公益服务效能的关键抓手。

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制

全员聘用制的内涵与推行背景

传统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长期依赖编制管理,人员一旦进入编制内,便形成“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能高不能低”的固化格局,导致部分职工缺乏工作积极性,事业单位服务效率与公益属性难以充分发挥,为破解这一难题,201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核心,以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建立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全员聘用制由此成为改革的核心方向。

全员聘用制的核心在于“全员”与“聘用”:“全员”指事业单位除按照规定确需使用其他方式选拔任用的人员外,一律实行聘用合同制,取消身份差异,打破编制内外界限;“聘用”则通过签订聘用合同明确事业单位与职工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将岗位要求、职责目标、薪酬待遇、考核标准、合同解除条件等内容以契约形式固定,实现从“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从“国家用人”向“单位用人”的根本转变。

全员聘用制的实施框架与核心内容

全员聘用制的推行并非简单的“合同签订”,而是涵盖岗位设置、公开招聘、合同管理、考核评价、薪酬分配、争议处理等环节的系统工程,其核心内容可概括为“一个基础、两个关键、三个支撑”。

(一)以岗位管理为基础

岗位管理是全员聘用制的“基石”,事业单位需根据职责任务、工作需要和人员结构,科学设置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明确各岗位的职责、任职条件、工作任务和薪酬标准,岗位设置坚持“精简、效能、优化”原则,实行岗位总量控制和最高等级核准制度,确保岗位设置与公益服务需求相匹配,教育类事业单位需根据办学规模、学科建设需要设置教师岗位;医疗类事业单位则需依据诊疗服务量、专业方向配置医护岗位,避免因人设岗、岗责脱节。

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制

(二)以公开招聘和合同管理为关键

公开招聘是全员聘用的“入口关”,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除政策性安置、涉密岗位等特殊情形外,新进人员一律实行公开招聘,通过笔试、面试、考察等方式选拔人才,杜绝“暗箱操作”和“人情招聘”,确保人员入口的公平性与质量。

合同管理是全员聘用的“核心纽带”,聘用合同分为短期、中长期和项目合同,对流动性强、技术岗位为主的合同期限一般为3-5年,对稳定性强、管理岗位为主的可签订中长期合同(一般不超过10年),合同内容需明确聘用岗位职责、工作条件、工资福利、合同期限、变更解除条件、违约责任等,既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也约束职工履职行为,某高校与教师签订聘用合同时,需明确教学任务、科研指标、师德规范等要求,未完成年度考核目标可能面临岗位调整或合同终止。

(三)以考核评价和薪酬分配为支撑

考核评价是全员聘用的“指挥棒”,事业单位建立以服务对象满意度、工作实绩、岗位职责履行为重点的考核体系,实行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结果直接与续聘、晋升、薪酬、奖惩挂钩:连续考核合格可续聘;考核优秀者优先晋升岗位或给予奖励;连续两年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可调整岗位、低聘岗位甚至解除合同。

薪酬分配是全员聘用的“动力源”,打破“大锅饭”式的平均分配,建立“以岗定薪、薪随岗变、绩优薪优”的薪酬机制,在岗位工资基础上,设置绩效工资,将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直接挂钩,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某县级医院实行全员聘用制后,临床科室医生的绩效工资与其门诊量、手术成功率、患者满意度挂钩,较改革前人均绩效工资提升20%,工作积极性显著提高。

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制

全员聘用制的实施成效与挑战

(一)主要成效

  1. 打破身份壁垒,促进人才流动:通过全员聘用制,事业单位编制内外人员在招聘、晋升、薪酬等方面实现同等待遇,2022年全国事业单位新进人员中,通过公开招聘比例达95%以上,编外人员通过考核转入编制内的通道逐步畅通,人才“一池死水”变为“活水”。
  2. 强化岗位意识,提升服务效能:以岗位为核心的契约管理,使职工明确“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责任意识显著增强,据人社部数据,改革后事业单位职工平均离职率从改革前的1.2%上升至3.5%,合理流动优化了人员结构;公益服务满意度测评显示,教育、医疗、文化等领域群众满意度提升15-20个百分点。
  3. 激发创新活力,优化资源配置:绩效工资与考核结果挂钩,鼓励职工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推动事业单位聚焦主责主业提升服务质量,科研类事业单位通过聘用制吸引高端人才,近五年国家级科技奖获奖数量增长30%;基层公共服务机构通过岗位调整,服务半径覆盖人口平均扩大25%。

(二)面临挑战

  1. 传统观念固化,改革阻力犹存:部分职工对“铁饭碗”消失存在抵触心理,尤其是一些编制内老职工,担心合同到期后无法续聘,对改革持消极态度;部分事业单位管理者担心“严格考核引发矛盾”,存在“走过场”式考核,削弱改革实效。
  2. 考核机制不完善,量化指标难落地:专业技术岗位(如教师、科研人员)和服务岗位(如社区工作者)的工作性质差异大,考核指标难以完全量化,部分单位仍采用“民主测评”等主观性较强的方式,导致“老好人”现象,考核结果失真。
  3. 社会保障衔接不畅,编内外差异仍存:尽管推行同工同酬,但编内人员在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缴纳上仍存在历史遗留问题(如部分编内人员未完全缴纳职业年金),编外人员保障水平相对较低,影响队伍稳定性。
  4. 法律保障不健全,争议处理机制待完善:目前事业单位聘用制主要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部门规章,法律位阶较低,对合同纠纷、解聘争议等处理缺乏统一标准,部分地区出现“职工申诉无门”或“裁决结果不一”的情况。

全员聘用制的优化路径

  1. 强化法治保障,完善政策体系:推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上升为法律,明确聘用制的法律地位,细化合同解除、争议处理、权益保障等具体条款;制定分类考核指导目录,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岗位特点设置差异化考核指标,增强考核的科学性。
  2. 健全社会保障,消除身份差异: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现编内外人员社会保障政策并轨;建立职业年金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提高编外人员保障水平,实现“同岗同责、同工同酬、同保同权”。
  3. 加强人文关怀,做好改革配套:对改革中的“弱势群体”(如临近退休、转岗困难职工)提供过渡性政策,如设立“待岗培训”“内部退养”等缓冲机制;加强职工心理疏导和职业培训,帮助其适应岗位管理要求,增强改革认同感。
  4. 强化监督问责,确保落地见效:建立上级主管部门、单位内部、服务对象“三位一体”的监督机制,对招聘不公、考核不严、违规解聘等行为严肃问责;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定期评估改革成效,动态调整政策,确保全员聘用制真正“聘出活力、聘出效率”。

相关问答FAQs

Q1: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制与传统的编制管理有什么本质区别?
A:本质区别在于管理模式的核心逻辑不同,传统编制管理是“身份管理”,以编制为“身份凭证”,人员一旦入编便与单位形成“终身依附关系”,强调“身份归属”,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全员聘用制是“岗位管理”,以合同为“契约纽带”,人员与单位通过聘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和权利义务,强调“岗位履职”,能进能出、能上能下,具体而言,编制管理下,编制内人员享受“铁饭碗”保障,编外人员则处于“边缘地位”;聘用制下,无论编内编外,均通过公开招聘进入,以岗位定待遇,考核不合格可调整或解聘,打破了身份壁垒,实现了从“人岗固定”到“人岗适配”的转变。

Q2:实行全员聘用制后,“铁饭碗”真的被打破了吗?如何避免“聘即终身”的形式主义?
A:全员聘用制从制度设计上打破了“铁饭碗”,但实际操作中仍存在“聘即终身”的风险,避免形式主义需从三方面发力:一是严格考核机制,建立以实绩为核心、定量与定性结合的考核体系,将服务对象满意度、工作创新性、任务完成度等作为硬指标,考核结果“硬挂钩”,不合格者坚决调整或解聘;二是畅通出口渠道,明确合同终止、解除的法定情形(如年度考核不合格、连续两年基本合格、违反职业道德等),建立“能出能进”的常态化退出机制,避免“只聘不出”;三是强化监督问责,对考核走过场、该解聘未解聘的单位,追究管理者责任,通过第三方评估、群众监督等方式倒逼改革落地,确保聘用制不是“签合同的形式”,而是“真干事、真考核、真退出”的用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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