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如何科学划分类型与方向?

tjadmin
预计阅读时长 12 分钟
位置: 首页 事业单位 正文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是我国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国有企业改革之后的又一项重要改革举措,旨在优化公益服务供给、创新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激发事业单位活力,构建公益服务新格局,自201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发布以来,改革已进入深化完善阶段,对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产生了深远影响。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归纳

改革背景与核心目标

长期以来,我国事业单位存在职能定位不清、资源配置不合理、服务效率不高等问题,据统计,改革前全国事业单位超126万个,涉及3000多万从业人员,涵盖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众多领域,但部分单位“政事不分”“事企不分”,既承担行政职能,又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甚至提供公益服务,导致角色混乱、效率低下。

改革的核心目标包括:一是明确事业单位公益属性,将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从事公益服务三类,分别采取不同改革路径;二是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理顺政府与事业单位关系;三是优化公益服务供给,增加优质公益服务总量,缩小城乡、区域间公益服务差距;四是创新事业单位治理结构,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用人、薪酬等机制,激发内生动力。

分类改革的具体路径

根据职能定位,事业单位被划分为三类,实施差异化改革:

(一)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此类单位承担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职能,名称通常带有“局”“办”“中心”等,但实际上行使行政权力,改革方向是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类事业单位(仅极少数情况),按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部分地区的市场监管所、环境监察大队等,若承担行政决策和执法职能,需整合划入相关行政部门或转为行政机构,人员通过公务员考试转任,经费由财政全额保障。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归纳

(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此类单位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可由市场配置资源,如宾馆、招待所、设计院、出版社等,改革方向是转制为企业,撤销事业单位编制,核销事业编制,人员分流安置(如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等,鼓励自主创业),资产进行清查、评估、划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参与市场竞争,地方科研院所中从事技术开发、成果转化的部门,以及出版社、影剧院等,已基本完成转企改制,成为市场主体。

(三)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

这是改革的主体,占比超90%,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根据服务需求和市场化程度,进一步划分为两类:

  • 公益一类:承担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如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基础科研、公共文化等,改革方向是保留事业单位属性,强化公益属性,严格编制管理,经费由财政全额保障,推进管办分离,建立规范的现代事业单位管理制度,公立小学、乡镇卫生院、博物馆等,公益一类单位需确保基本公益服务免费或低成本提供。
  • 公益二类: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应用科研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允许通过市场获取服务收入,改革方向是保留事业单位属性,财政给予经费补助(非全额),逐步推进人事管理、薪酬分配等自主权,引入绩效考核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立医院、高职院校、应用型科研院所等,公益二类单位可通过提供特需服务(如高端医疗、培训)补充收入,但需坚持公益导向,防止过度市场化。

为直观展示分类框架,可参考下表:

类别 定义 改革方向 核心任务 示例
承担行政职能 行使行政决策、执行、监督职能 转为行政机构或行政类事业单位,按《公务员法》管理 职能梳理、编制调整、人员转任 监管局、监察大队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提供可市场配置资源的产品或服务 转制为企业,撤销事业编制 资产处置、人员分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宾馆、设计院、出版社
从事公益服务(公益一类) 提供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市场化 保留事业单位,强化公益属性,财政全额保障 编制管理、规范服务、管办分离 公立小学、乡镇卫生院、博物馆
从事公益服务(公益二类) 提供可部分市场化的公益服务 保留事业单位,财政补助,引入市场机制 绩效考核、自主权下放、社会力量参与 公立医院、高职院校、应用科研院所

改革成效与面临的挑战

(一)主要成效

  1. 公益服务供给优化:通过分类改革,公益类事业单位聚焦主责主业,基本公益服务覆盖面扩大,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5.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覆盖所有乡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显著提升。
  2. 财政负担减轻: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后,财政不再承担亏损补贴;行政类事业单位人员纳入公务员管理,财政保障更精准,全国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占比下降约10%,资金使用效率提高。
  3. 体制机制创新:公益类事业单位逐步推行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理事会、管理层、监事会治理架构;人事制度改革打破“铁饭碗”,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薪酬分配与绩效挂钩,人员活力增强。

(二)面临的挑战

  1. 分类衔接问题:部分单位职能交叉,如“政事合一”单位职能剥离难度大;行政类事业单位转制涉及编制、待遇等政策衔接,部分地区存在“不愿转”“不敢转”现象。
  2. 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深度不足:部分公益二类单位“半市场化”倾向明显,过度追求经济收益,弱化公益属性;绩效考核体系不完善,服务质量与公众需求仍有差距。
  3. 区域与行业不平衡:东部地区改革进展较快,中西部部分领域(如基层卫生、教育)因财政压力大,改革推进缓慢;行业间改革力度不均,教育、卫生等领域改革难度较大。

未来深化方向

  1. 完善分类配套政策:细化行政类事业单位转制标准,畅通人员身份转换通道;加大对公益类事业单位的财政投入,特别是公益一类和基层公益服务领域。
  2. 强化公益属性监管:建立公益服务评价体系,引入第三方评估和社会监督,防止公益二类单位过度市场化;推动公益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提升服务效率。
  3. 深化内部机制改革:全面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打破编制壁垒;完善以绩效为核心的薪酬制度,允许公益二类单位探索“基础工资+绩效+奖励”模式,吸引和留住人才。

相关问答FAQs

问题1: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后,原事业单位人员的身份和待遇如何保障?
解答:改革坚持“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原则”,对于承担行政职能的单位,转制为行政机构的人员,通过公务员考试转任,享受公务员待遇;未转任的人员,可选择保留事业身份或分流至其他事业单位,对于经营类转企单位,人员解除劳动合同的,按规定给予经济补偿,接续养老、医疗等社保关系,鼓励转制后企业通过内部培训、岗位调整等方式安置人员,公益类事业单位人员保留事业编制,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薪酬与绩效挂钩,原有工龄、职称等予以保留,待遇水平保持稳中有升。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归纳

问题2:公益类事业单位如何避免“泛行政化”,提升服务效率?
解答:避免“泛行政化”需从三方面入手:一是去行政化,取消行政级别,推行管理人员职员制,打破“官本位”思维;二是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理事会决策、管理层执行、监事会监督的治理模式,吸纳政府代表、服务对象、专家等参与治理,减少行政干预;三是强化绩效导向,建立以服务质量、公众满意度、服务效率为核心的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与薪酬、职称、晋升挂钩,对服务不佳的单位减少财政支持,倒逼其提升服务水平,鼓励公益类事业单位通过购买服务、合作共建等方式引入社会力量,形成多元供给格局,激发服务活力。

-- 展开阅读全文 --
头像
定陶物流招聘信息网有哪些最新物流岗位招聘信息?
« 上一篇 09-15
丽水餐饮招聘信息网有哪些餐饮企业正在急招人才?
下一篇 » 09-15
取消
微信二维码
支付宝二维码

作者信息

热门文章

1
系统获取,无需修改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