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作为沿海重要中心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工作始终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核心,聚焦人才引育、就业创业、社保扩面、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构建了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为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支撑。
人力资源发展现状:夯实人才根基,激发创新活力
青岛市常住人口超1000万,其中劳动年龄人口占比约70%,人力资源总量充足、结构持续优化,近年来,青岛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围绕“6+1+6”现代产业体系(即六大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六大新兴产业),靶向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技能人才,截至2023年底,全市人才资源总量突破280万人,其中高层次人才超30万人,拥有两院院士77人、国家级领军人才500余人,形成了一支支撑产业升级的创新人才队伍。
在就业服务方面,青岛聚焦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构建“政策扶持+技能培训+岗位对接+创业帮扶”的全链条服务体系,2023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36.8万人,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超25万人次,创业带动就业超50万人,青岛打造“青岛人才服务网”“青e办”人社专区等线上平台,实现就业政策“一键查询”、岗位信息“一网通览”,线下依托街道(镇)基层服务平台,年均举办各类招聘会2000余场,打通就业服务“最后一公里”。
社会保障体系:织密民生安全网,提升保障效能
青岛市社会保障体系以“全民参保”为目标,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险”)参保人数均稳定在千万级,参保率持续位居全省前列,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5%以上,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实现应保尽保。
社会保险缴费与待遇标准
青岛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与全省平均工资挂钩,2023年度缴费基数下限为4242元/月,上限为21210元/月(数据参考山东省标准),各险种缴费比例如下:
- 养老保险:单位缴费16%,个人缴费8%(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20%比例缴费);
- 医疗保险:单位缴费6.8%(含生育保险),个人缴费2%,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8%或4.2%比例缴费;
- 失业保险:单位缴费0.7%,个人缴费0.3%;
- 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根据行业风险等级分为0.2%-1.9%,个人不缴费。
在待遇水平上,青岛连续多年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2023年企业退休人员月均养老金达3100元,较2012年增长近一倍;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188元/月,医疗保险方面,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75%-90%,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60%-80%,并全面推行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普通门诊费用年度报销限额提高至4500元。
城乡居民与灵活就业人员保障
针对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青岛实施“分类施保”政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模式,参保人可自主选择300元至6000元不等的缴费档次,政府对应补贴30-120元/年;灵活就业人员可单独参加职工医保或养老保险,也可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压力显著降低,青岛推进新业态从业人员(如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参保试点,通过“平台+个人”缴费模式,将200余万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社保覆盖范围。
政策服务体系: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温度
青岛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人社服务“一网通办”“掌上办”,全市人社政务服务事项可网办率达98%,高频事项平均办理时限压缩60%以上。“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实现“零跑腿”,社保缴费“一键缴费”,社保关系转移“全程网办”。
针对企业,青岛推出“稳岗返还”“社保补贴”“岗位培训补贴”等政策,2023年为超10万家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8.2亿元,惠及职工200余万人;对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的企业,给予每人1000-2000元不等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针对个人,青岛建立“人社服务专员”制度,为高层次人才提供落户、住房、子女教育等“一站式”服务,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一对一”就业帮扶,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未来发展方向:聚焦数字化转型,构建可持续发展格局
面向“十四五”,青岛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工作将聚焦三个方向:一是推进“智慧人社”建设,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实现社保参保、就业服务、人才评价等全流程数字化管理;二是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推动个人养老金制度落地发展,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三是深化区域协同,与胶东经济圈城市实现社保关系转移“跨省通办”、人才评价标准互认,打造区域一体化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服务高地。
青岛市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待遇标准参考表
险种 | 缴费基数下限(元/月) | 缴费基数上限(元/月) | 单位缴费比例 | 个人缴费比例 | 养老金月平均水平(元) | 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
---|---|---|---|---|---|---|
养老保险 | 4242 | 21210 | 16% | 8% | 3100(企业退休) | |
医疗保险 | 4242 | 21210 | 8% | 2% | 75-90 | |
失业保险 | 4242 | 21210 | 7% | 3% | ||
工伤保险 | 4242 | 21210 | 2%-1.9% | 0% |
相关问答FAQs
问题1:青岛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参加职工养老保险?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解答:青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需满足以下条件:具有青岛市户籍,或持有青岛市居住证,或在青岛市灵活就业(如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参保方式可通过“青岛税务”微信公众号、“爱山东”APP线上办理,或前往户籍地/居住地街道(镇)社保服务中心现场办理,缴费基数可在60%-300%的缴费基数上下限间自主选择(2023年为2545元-12726元/月),缴费比例为20%,其中12%计入统筹基金,8%计入个人账户,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且累计缴费满15年,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问题2:青岛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如何办理备案?
解答: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已参加青岛市基本医疗保险且正常参保缴费;二是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包括异地长期居住备案、临时外出就医备案),备案方式可通过以下渠道办理:①线上:“青岛医保”公众号、“爱山东”APP、“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②电话:12393;③线下: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或街道(镇)医保工作站,备案后,在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可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无需个人垫付后再报销,报销政策按青岛市同级别医疗机构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