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

tjadmin
预计阅读时长 12 分钟
位置: 首页 事业单位 正文

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核心举措,旨在打破传统身份管理壁垒,建立以岗位管理为基础、合同管理为核心的新型用人机制,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作为全国事业单位改革先行地区,浙江省自2002年起全面推行人员聘用制度,经过多年实践,已形成覆盖广泛、程序规范、分类管理、动态调整的制度体系,为事业单位优化人才结构、激发队伍活力、提升公共服务效能提供了坚实保障。

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

制度背景与政策依据

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的建立,源于国家对事业单位改革“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总体要求,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实施细则》等政策文件的指导,传统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存在“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干多干少一个样”的弊端,制约了公益服务事业发展,聘用制度通过明确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的法律关系,将“国家干部”身份管理转变为“岗位聘用”合同管理,推动事业单位向“自主用人、人员自主择业”的市场化方向转型。

制度核心内容

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涵盖岗位设置、公开招聘、合同管理、考核奖惩、薪酬分配、解聘辞聘等全流程,形成闭环管理体系。

(一)岗位设置:基础与前提

岗位设置是聘用制度的基石,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依法管理、分类实施”原则,根据单位职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将岗位划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每类岗位设置不同等级(如管理岗分一到十级,专技岗分一到十三级),岗位设置方案需报主管部门核准,明确岗位名称、职责、任职条件、数量及等级,作为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签订、考核奖惩的依据。

(二)公开招聘:入口与公平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除涉密岗位等特殊情况外,新进人员一律实行公开招聘,招聘程序包括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考试内容结合岗位需求,侧重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确保选拔人员符合岗位要求,浙江省通过“浙江人事考试网”统一发布招聘信息,实现全省招聘信息公开、流程透明,杜绝“萝卜招聘”等违规行为。

(三)聘用合同管理:核心与载体

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确立人事关系,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对于流动性强、技术性强的岗位可约定 shorter 期限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合同内容包括岗位职责、工作条件、工作纪律、工资福利、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条件等,合同签订率需达100%,并统一使用人社部门制定的规范文本,纳入“浙里人事”系统动态管理,实现合同全生命周期电子化监管。

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

(四)考核奖惩:激励与约束

建立以服务对象满意度、工作实绩为核心的考核评价体系,实行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结果作为岗位调整、续聘、解聘、薪酬分配、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优秀者给予表彰奖励、优先晋升;对考核不合格者,由单位调整岗位或培训,经调整岗位后仍考核不合格的,可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五)薪酬分配:导向与活力

推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岗位工资体现岗位职责,薪级工资体现工作年限和业绩贡献,绩效工资与考核结果挂钩,绩效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人员倾斜,打破“大锅饭”模式,部分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可自主确定内部分配办法,探索“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灵活分配方式,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六)解聘辞聘:出口与畅通

规范人员退出机制,明确解聘(单位单方解除合同)和辞聘(工作人员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和程序,解聘情形包括年度考核不合格、连续两年基本合格、旷工、违反职业道德等,辞聘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涉及服务期约定、涉密岗位的人员,辞聘或解聘需遵守特殊规定,通过畅通出口,实现人员“能进能出”,优化队伍结构。

实施流程(表格)

步骤 政策依据
岗位设置 制定岗位设置方案,明确岗位类别、等级、职责及任职条件,报主管部门核准。 《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试行办法》《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
公开招聘 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
合同签订 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待遇、合同期限等,报人社部门备案。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实施细则》
合同履行 按合同约定履行岗位职责,单位提供工作条件,工作人员遵守纪律,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参照适用)
考核奖惩 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结合,结果用于续聘、调岗、薪酬分配,优秀者奖励,不合格者处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
解聘辞聘 符合法定条件时,单位解聘或工作人员辞聘,履行通知、交接、社保转移等程序。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制度特点与成效

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呈现出“分类施策、数字赋能、动态调整”的鲜明特点,一是分类管理,对不同类型公益单位(公益一类、二类、三类)实行差异化聘用政策,公益一类强化公益属性和保障,公益二类突出市场化和活力激发;二是数字赋能,依托“浙里人事”“浙江政务服务网”等平台,实现招聘、合同、考核、社保等全流程线上办理,提升管理效率;三是动态调整,建立岗位设置定期评估机制,根据单位发展和人员变化优化岗位结构,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良性循环。

制度实施以来,成效显著:一是打破身份壁垒,近20万事业单位人员从“国家干部”转变为“合同制员工”,实现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二是优化人才结构,通过公开招聘吸引高素质人才,专技人员占比提升至65%以上,高学历、年轻化趋势明显;三是激发队伍活力,绩效工资和考核机制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公共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四是规范管理秩序,合同签订率、备案率均达100%,人事争议发生率下降40%,管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高。

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

挑战与展望

尽管制度成效显著,但仍面临部分挑战:一是部分单位“重聘用轻管理”,考核流于形式,激励作用未充分发挥;二是工勤技能岗位人员分流难度大,退出机制执行不畅;三是高层次人才聘用灵活性不足,与市场化人才机制衔接不够,浙江省将进一步深化聘用制度改革:完善分类考核评价体系,强化考核结果刚性运用;健全社会保障配套政策,畅通人员出口;探索“县管乡用”“岗编分离”等用人模式,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加强数字技术应用,推动人事管理从“信息化”向“智能化”升级,为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提供更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FAQs

问: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有何区别?
答:主要区别在于:①适用对象不同,聘用合同适用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劳动合同适用于企业职工;②法律依据不同,聘用合同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③争议解决途径不同,聘用合同争议需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合同争议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④管理理念不同,聘用合同更强调公益属性和身份保障,劳动合同更侧重市场化契约关系。

问:事业单位人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答: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聘用合同:①在试用期内的;②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③依法服兵役的;④用人单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⑤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工作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⑦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工作人员权益的;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解除合同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涉及服务期约定或培训服务期未满的,可能需承担违约责任。

-- 展开阅读全文 --
头像
昆明五华区事业单位招聘何时开始?招哪些岗位?怎么报名?
« 上一篇 今天
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 ppt
下一篇 » 今天
取消
微信二维码
支付宝二维码

作者信息

热门文章

1
系统获取,无需修改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