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旨在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的薪酬体系,进一步激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性,该制度以科学设岗、岗位管理、岗薪对应、动态调整为核心原则,根据不同岗位的责任、风险、贡献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工资标准,实现“岗变薪变、绩优薪优”。
从岗位设置与工资体系来看,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大类,每类岗位根据工作性质、职责权限、任职条件等划分不同等级,管理岗位设一级至十级职员,对应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专业技术岗位设一级至十三级,分为高级、中级、初级三个层级;工勤技能岗位设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分一到五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不同岗位等级对应不同的工资标准,体现岗位差异和责任轻重,管理岗位一级(如部级正职)岗位工资标准较高,承担决策管理和领导职责;专业技术岗位一级(如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工资突出专业能力和技术贡献;工勤技能岗位一级(高级技师)则侧重技能水平和实践经验。
工资构成方面,新岗位工资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组成,岗位工资是工资的主体,根据岗位等级确定,体现岗位价值;薪级工资与工作人员的工作年限、考核结果挂钩,实行“一级一薪、定期升级”,鼓励长期服务;绩效工资以工作实绩和贡献为依据,实行总量控制、单位内部分配,拉开收入差距,激励多劳多得;津贴补贴包括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保障特殊岗位人员的合理待遇,体现对艰苦环境和特殊岗位的倾斜。
新岗位工资的调整机制注重科学性和动态性,建立正常调整机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物价变动情况以及事业单位改革进展,定期调整工资标准,确保工资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完善岗位晋升机制,工作人员通过竞聘上岗、职务晋升、职称评聘等方式实现岗位等级提升后,工资标准相应调整,形成“能上能下、能增能减”的良性循环,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年度考核结果与薪级工资晋升、绩效工资分配直接挂钩,考核优秀者可优先晋升薪级或获得更高绩效奖励,考核不合格者则按规定降低待遇。
为确保制度落地见效,相关部门同步加强了配套保障措施,一是严格岗位设置管理,要求事业单位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内,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规范设置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实现岗位设置与人员聘用、工资管理、考核评价的有效衔接,二是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制定科学的考核指标和方法,注重实绩贡献和群众满意度,考核结果作为岗位调整、工资分配、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三是强化经费保障和监督,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工资经费由财政保障,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单位则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落实工资待遇,同时加强对工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杜绝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超标准超范围调整工资等行为,确保工资分配公平公正。
以下为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等级与岗位工资标准参考表(单位:元/月):
岗位类别 | 岗位等级 | 岗位工资标准(参考) | 适用岗位示例 |
---|---|---|---|
管理岗位 | 一级 | 5250 | 部级正职、厅级正职等 |
管理岗位 | 十级 | 1390 | 科员、办事员等 |
专业技术岗位 | 一级 | 3800 | 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如教授) |
专业技术岗位 | 十三级级 | 1390 | 员级专业技术职务(如助理工程师) |
工勤技能岗位 | 一级 | 1850 | 高级技师 |
工勤技能岗位 | 五级 | 1180 | 中级工 |
相关问答FAQs
Q1:事业单位新岗位工资中,薪级工资如何确定?晋升规则是什么?
A:薪级工资根据工作人员的工作年限、岗位等级和考核结果综合确定,工作年限指正式参加工作后的年限,不包含工龄中断时间;岗位等级决定薪级起点,如管理岗位十级起点薪级为1级,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起点为1级,每晋升一个岗位等级,薪级起点相应提高,晋升规则为: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每年可晋升1个薪级;考核优秀等次或作出突出贡献的,可适当缩短晋升周期(如连续2年优秀可提前晋升),薪级工资标准由国家统一制定,不同岗位等级对应不同的薪级工资表。
Q2: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发放有何差异?
A: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如义务教育学校、公立医院等)经费主要由财政保障,绩效工资总量由主管部门核定并报人社、财政部门备案,发放时需在核定的总量内,重点向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人员倾斜,同时兼顾内部公平,一般采用“基础性绩效+奖励性绩效”模式,基础性绩效按月固定发放,奖励性绩效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分配,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如部分科研院所、文化场馆等)经费部分由财政保障,部分通过服务收入解决,绩效工资总量可在核定的基础上,根据单位公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经济效益合理浮动,内部分配自主权更大,可结合行业特点建立差异化分配办法,如将科研转化收益、服务收入等与绩效工资挂钩,激励单位提升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