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事业单位改革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升公共服务效能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围绕“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原则,全面推进分类改革、机构优化、机制创新,逐步构建起公益服务为主体、布局合理、功能明确、治理完善的事业单位体系,以下从改革核心内容、重点任务及实施成效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改革核心框架与分类推进
事业单位改革的核心是科学分类,根据社会功能将事业单位划分为三类,并实施差异化改革策略:
(一)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
对完全或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单位,逐步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纳入行政序列,部分行业监管、行政执法类事业单位,通过“机构撤并、职能上收”等方式,实现行政职能回归政府部门,解决“政事不分”问题,福建省明确要求2025年前基本完成此类单位改革,行政编制不足的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保障行政职能履行。
(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
对所提供成果可以由市场配置资源、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坚持“应转尽转”,推动转企改制,如工程设计、勘察勘探、宾馆招待所等类型单位,通过公司制改造、注销重组等方式,转制为国有企业或市场主体,纳入国资监管体系,2023年前全省已完成80%以上生产经营类单位转企,剩余单位将在2024年底前完成。
(三)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改革
这是改革的核心和主体,进一步细分为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
- 公益一类:承担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如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基础科研等,实行“公益一类保障”,经费由财政全额保障,强化公益属性,优化布局结构,福建省整合乡镇卫生院资源,按区域人口规模设置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实现“一乡一院”,提升基层医疗公益服务能力。
- 公益二类:承担部分可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公益服务,如高等教育、职业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实行“公益二类管理”,财政给予经费补助,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等方式引导其提高服务质量,如省内部分高职院校推行“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允许通过技术服务、培训收入补充运营经费,同时规范收费行为,防止公益属性弱化。
福建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向及措施
| 类别 | 主要职责 | 改革措施 | 保障机制 |
|------------------------|---------------------------------------|-------------------------------------------|---------------------------------------|
| 承担行政职能类 | 行使行政决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 | 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编制 | 行政编制不足部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补足 |
|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类 | 提供可市场化配置资源的产品或服务 | 转企改制,组建国有企业或市场主体 | 按照国企改革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
| 从事公益服务类(公益一类) | 承担基本公益服务,保障民生需求 | 优化布局,强化公益属性,整合资源 | 财政全额保障,加强绩效考核 |
| 从事公益服务类(公益二类) | 承担部分可市场化公益服务,非营利性 | 推进管办分离,扩大运营自主权 | 财政补助+绩效评价,规范服务收费 |
重点任务与机制创新
(一)机构整合与布局优化
聚焦“小散弱”问题,推进同类事业单位整合,在文化领域,整合市县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资源,组建“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实现“一县一中心”,解决重复建设、资源分散问题;在农业领域,将乡镇农技站、畜牧兽医站等合并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提升基层农技服务能力,全省事业单位数量较改革前精简约25%,机构布局更趋合理。
(二)人事制度与薪酬改革
打破“铁饭碗”,推行全员聘用制,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岗位设置分为管理岗、专业技术岗、工勤岗三类,明确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推行竞聘上岗,薪酬改革方面,建立“基础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体系,绩效工资与考核结果挂钩,公益一类单位突出公益服务成效,公益二类单位增加服务质量和市场运营权重,职称评审权下放至符合条件的单位,推行“评聘结合”,激发专业技术人员活力。
(三)监管机制与治理能力提升
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在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内设机构等方面赋予更多自主空间,建立“清单式”监管模式,明确事业单位职责清单、权限清单、负面清单,推进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党建工作,确保党组织在事业单位决策、执行、监督中的领导作用,实现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实施成效与未来方向
通过改革,福建省事业单位公益服务供给能力显著提升: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问题基本消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覆盖率达100%,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免费开放率超95%,机构运行效率提高,人员结构持续优化,专业技术人员占比提升至72%,较改革前提高15个百分点。
福建省将进一步聚焦“高质量发展”,深化公益服务供给侧改革,推动数字技术与公益服务融合(如“互联网+医疗”“智慧教育”),完善跨部门、跨区域公益服务协同机制,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相关问答FAQs
Q1:福建事业单位改革后,原事业单位人员的身份和待遇如何保障?
A:改革中,对保留事业单位身份的人员,其编制、工资、社保等按“老人老办法”原则保持稳定;转企改制人员,可通过“身份置换、经济补偿”等方式衔接,社保缴费年限连续计算,退休待遇按改革政策衔接过渡,确保待遇不降低,推行全员聘用制,打破身份壁垒,以岗位管理为核心,实现同工同酬。
Q2: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如何在改革中平衡公益属性与市场运营?
A:公益二类单位通过“公益导向+市场机制”平衡两者关系:政府严格限定其服务范围和收费标准,确保公益服务优先;允许其通过提供非基本服务、技术服务、培训等获得合法收入,弥补运营成本,建立以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绩效考核体系,对偏离公益导向的行为实行“一票否决”,确保公益属性不弱化。